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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公益广告备案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市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在传播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常州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公益广告备案情况通报。 

2017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工商局共收到常州电视台等5家主流媒体报送备案的公益广告。4至6月份,全市报纸期刊类累计刊发公益广告通稿作品275条计171个版面。其中:常州日报24个版、常州晚报33版、常州新周刊6版、武进日报9版。全市电视频道刊播14300分钟。其中常州广播电视台刊播6700分钟、武进广播电视台刊播1517分钟、金坛广播电视台刊播3830分钟、溧阳广播电视台刊播2250分钟。全市广播频道刊播7956分钟,其中常州广播电视台刊播2862分钟、武进广播电视台刊播910分钟、金坛广播电视台刊播1504分钟、溧阳广播电视台刊播2680分钟。

各主流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同时紧贴当前我市迎接文明城市考核的实际,创作、制作、刊播了各类公益广告作品,并且按照市工商局下发《常州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备案,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下一步,在我市主流媒体公益广告备案常态化的基础上,我们将把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在电信三大运营商、我市新闻网站以及主要商业网站等领域延伸,切实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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