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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13-04-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规范常州市新北区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8号)。2013年3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常州市新北区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常新政规〔2013〕1号)。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作用和意义?
  《办法》规定了对新北区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行统一规划、市场化拍卖、规范化审批、标准化建设、长效化管理。
  二、户外广告设施泊位的布点规划?
  新北区主要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泊位布点规划有区规划分局、区城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兼顾当地城镇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前提条件?
  企业须在竞拍取得户外广告泊位经营使用权后,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四、主要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分工?
  (一)区规划分局负责新北区区域内户外广告泊位的规划布点、广告设施规划选址、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区国土分局负责土地租用协议的备案管理。
  (三)区城建局负责组织户外广告泊位的拍卖、广告牌设施设置的市容许可,以及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四)区财政局负责户外广告泊位拍卖政府性收益的管理与分配。
  (五)区工商分局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质审核、内容登记及其监督管理。
  (六)道路沿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管理,监督户外广告设施的完好状况。
  (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组织对未经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五、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如何确定?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主体钢结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广告设施主体钢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者使用寿命期内出现安全隐患不能修复时,由设施所有权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经通知后仍不拆除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予以强制拆除。
  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设维护的规范要求?
  大型独立式单立柱广告设施架体采用钢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基础和上部结构具有能承受12级台风的强度并符合抗震、防雷、防腐等要求,严格按照《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规范制作、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测,每年应当进行一次检修,并有相应台账。区城建局可以与户外广告设施权属单位协议设立维护保证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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