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医改办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常州“532”发展战略和“两湖”创新区建设,实施“三医联动”“医防融合”创新改革,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构建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为常州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等居民健康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医疗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市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5%以上、市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92%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提升至60%;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医疗费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医疗服务性收入、药品耗材收入和检查化验收入力争达到3.5:4:2.5的优化结构,深化医改新机制全面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医疗服务新高地
1. 统筹城市医疗集团健康发展。加强以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的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构建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序的分工协作机制,出台人才培养、学科(专科)发展、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督导评价等支持政策。到2025年,集团内三级公立医院全国绩效考核明显提优进位,患者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85%。(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政府)
2. 创新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模式。依托高水平医科大学和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医学中心,按照集约化、同质化、协同化要求,推进集团内专科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培、管理共治、信息共联、文化共融。到2025年,创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专科建设单位)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诊疗中心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0个左右、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5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政府)
3. 加快城市医疗集团均衡扩容。重点释放老城厢优质医疗资源,强化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中医医院在老城厢的服务功能,调整优化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老城厢的布局。依托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中心和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在两湖创新区、高铁新城等战略地区打造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具有全省领先水平和长三角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及医学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坚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4. 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溧阳市(国家试点)、金坛区(国家试点)和武进区(省试点)构建以辖市(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县域医疗卫生整合型服务体系,多形式创新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人事薪酬、用药目录、信息服务等统筹管理。新北区加强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合作,通过“组团式”帮扶等形式,因地制宜创新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政府)
5. 创新城市医联体改革。发挥3个城市医疗集团作用,在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组建包括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3个城市医联体,实行医疗、运营和信息管理一体化。在市区两级政府领导下,市区卫生健康、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成立医联体管委会,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6.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总额控制”和“提质增效”为双目标,推动实施与参保人员区域就诊率关联的“总额预算、合理超支分担、结余奖励”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项目等复合式医保支付。完善DRG付费机制,多方参与DRG付费协商谈判,建立全市立体式的DRG付费体系。着眼长三角医保一体化,结合门诊共济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办法,开展DRG中医优势病种研究,探索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DRG付费,积极探索对全市医疗机构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等给予医保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7. 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构建医疗服务价格“小步快跑”调整机制,出台《常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医疗服务项目调整的力度与频次,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优化与医疗机构级别相配套的医院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流程,优化互联网诊疗、家庭病床收费,制定中医药、儿童、妇幼、精神卫生和康复等特色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倾斜政策,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费用价格体系。(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8. 深化药品耗材采购改革。落实阳光采购政策,到2025年,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累计不少于500个,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省平台网采率90%以上。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对非挂网耗材以及较大金额医疗设备进行集中采购。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动态调整市级短缺药品储备目录,择优确定2-3家市级企业对存在短缺风险的急(抢)救药品(省级储备以外)进行定点定量储备。(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9. 实施分级诊疗机制改革。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牵头医院将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优先提供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导二、三级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建立医疗设备设施共享机制,统筹建设医学影像、心电诊断、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中心并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统一医共体(医联体)药品目录和品规。健全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转诊机制,将康复期和慢性病人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后续治疗。优化医疗医保服务机制,加快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提档升级和社区医院建设,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医保服务站。(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坚持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创新医防协同新模式
10. 完善医防融合管理体制。成立由市卫健委、市级公立医院、市疾控中心、辖市(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统筹推进市医防融合领导小组,建强辖市(区)疾控中心为技术主干、综合医院为救治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管理体系,做实项目带动、重大疾病监测、健康素养提升等专业领域合作为纽带的工作模式,提升医共体(医联体)合力推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服务质量,实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1. 优化重大疾病监测机制。依托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医学中心和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公共卫生高等研究院,健全全市重大疾病监测体系。开展妇女两癌、肺癌、肠癌等多发性重大疾病筛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15个重大慢性病医防融合项目。研究全市疾病谱前几位的病种及其危险因素,定期发布全市人群健康状况及重大疾病报告。推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加强与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园区和本市知名药企、医药公司合作,推进开展与本市重大疾病谱相关的精准医疗、新药研发以及参与重大疾病筛查和慢性病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2.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加强母婴服务,严格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实施“常有善育”工程,改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深化医养结合,实施“常有颐养”工程,完善“1+4+5+1”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医养康养服务模式。深化体卫融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强化医校协作,加强学生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教育,实施体质健康监测,开展常见病干预。(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3. 创新公民健康科普模式。围绕基本医疗、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内容,以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为重点,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推动百家医疗机构、千名医疗专家开设万场健康科普知识讲座,开展“南医名医常州行”巡诊活动。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3%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14. 全面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建立与市域总诊疗水平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公立医院综合补助模式。实施强医工程,重点对高水平诊疗项目、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引育等进行资助。加强新改建医疗卫生基建项目的前期论证、立项管理和资金保障可行性、实操性研究,项目资金经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后按规定给予保障。进一步明确和增强辖市(区)、镇(街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5. 高效推动人事薪酬改革。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规定,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且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建立医共体(医联体)内绩效评价考核、薪酬总量动态调整和绩效分配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其更多自主权。探索试点院长、科主任绩效工资年薪制,鼓励支持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等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奖励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研究年金、职务晋升、交流调动等人员编制备案管理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6. 务实推进数字医疗建设。打通区域平台,推进公卫、医疗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诊疗平台,影像云平台完成结果共享互认、资源调度管理、远程诊断服务中枢建设,建成远程诊疗系统和远程影像、病理、心电中心,推动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共享互认。推动智慧医疗,深化互联网医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店”服务,试点推行“医后付”,推进“信用就医”覆盖所有三级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7. 不断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机构运行、人员管理、行业秩序等全过程监管,开展“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卫生监督”多元化监管。完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建立医保监管与绩效考核等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组织实施
18.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医改领导体制,统筹推进医改方案和政策落实,将重大医改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坚持重大医改事项向党委汇报。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至少1次医改专题汇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9. 加强责任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贯彻落实三医联动、医防融合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会商重大改革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20. 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困难不足,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发布政策信息和改革工作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凝聚改革共识。(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常州市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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