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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通报处理21起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劳务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月2日,我市建设部门通报处理了21起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在全市建设领域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

我市建设部门根据《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95号),对有关建筑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如下处理:

对6家企业和相关人员限制市场准入,并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业务,清出本市建筑市场;将7家企业列为我市重点监控企业。有关人员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业务;由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2家建筑业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他们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格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上述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业企业收缴双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已承接的工程竣工后即清出常州市场;对列入重点监控的建筑业企业收缴双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同时,我市建设部门还要求各建筑业企业谨慎使用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330名农民工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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