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常州全面贯彻学习新《审计法》
发布日期: 2021-12-06   字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市审计局积极开展宣传审计法系列活动,12月2日,在市行政中心组织首场审计法现场宣传活动。
  推动新《审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市审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在机关、企业等被审计单位开展多场次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集中宣讲、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机关单位、重点企业及社区居民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宣传审计法,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家审计,支持配合审计监督。
  据悉,本次修订是我国《审计法》自2006年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新法主要作出三个方面修改:一是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在现行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此外,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坚定不移落实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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