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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应保尽保”疫情用地28个 117个地块发布延期公告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658件
发布日期: 2020-02-12   字号:〖
  2月11日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自然资源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等灵活方式,保障对应急医疗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等用地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全力保障到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疫情发生后,全省自然资源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医疗项目建设用地:允许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医疗项目先行使用建设用地,待疫情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帮助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尽快恢复原样并及时归还;允许存量用地项目在不影响周边环境情况下,采取“先建后补、边建边办”方式办理规划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对应急医疗项目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积极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解决用地计划,不足部分由省级统筹进行追加保障。全省各地上报疫情防控用地项目总计28个,总计使用新增用地约753.7亩,预计可新增病床数3290张。目前,徐州市传染病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安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6个项目用地全部保障到位,已进场施工。
  其次,及时调整防控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和供后监管事项。适当调整出让时间节点,已公告出让的地块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中止出让程序,疫情消除后继续出让的地块可依次顺延报名申请、开标、拍卖、挂牌截止等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适当延长成交地块合同备案时限,已网上成交的地块按规定进行成交公示,出让合同可延迟签订日期。适当调整履约监管方式,疫情期间可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可不将疫情持续期间计入违约期。适当延后资料上报时限,中止出让、延期成交、未按期履约交地、开竣工等各类批准、证明材料,可在一级应急响应期结束后上报备案。截至2月10日,全省117个地块发布了延期公告,极大程度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和人员流动性,保障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7日,阜宁县挂牌出让一宗一次性防护口罩生产用地,半天即通过审核。
  三是做好不动产登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复工企业登记指导,明确专门联络人员,随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全面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先办、抓紧办,会同银行登记便民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服务,全面使用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实现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用好用足援企登记政策,对于涉及生产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从容缺受理、压缩时间、区分套层间抵押登记、共性材料一次备案、权籍调查成果沿用等方面坚持贯彻落实服务生产企业的各项举措。2月3日至10日,全省累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6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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