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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 首次审议《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就建设新能源之都作出决定》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决定》宣传,使《决定》精神真正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受市政府委托,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提交了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在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白云萍就做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坚决落实指示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常委会履职规范高效;三要不断推进守正创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桓恒、徐华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工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3月1日下午,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结束后,白云萍还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报告,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做好条例(草案)下一步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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