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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新形式,日前,溧阳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标志着溧阳市在“公证+”服务模式上实现新突破。

该《工作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权益保障。《工作办法》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刑事和解,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非羁押诉讼的权利;另一方面,推动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并提前缴存数额适当的赔偿保证金,便于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二是彰显服务创新。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的建立,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有效成果,也是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实现了“公证+”服务模式的新突破。

下一步,溧阳市公证处将在溧阳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深度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在多元解纷的基础上,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诉源治理,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模式,延伸公证服务链条,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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