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也就是说,私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种解决方法由于没有行政干预,因此具有便捷的优点,但是在私了中,没有责任的一方应注意收集并保留证据,以防对方反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