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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三化”赋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管理,持续巩固改革创新成果,今年以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着眼食材采购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要求,依托食材集中采购平台,不断优化采购流程,采购规模不断增大,社会效应更加明显,资金节约率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纳入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的单位达35家,食堂55个,日均保障用餐近40000人次,全年采购总金额达5500万元。

一是标准化提品质。由局采购办牵头,联合行政中心和各联勤保障点食堂负责人组成标准制定工作组,通过对食材批发市场和采购单位走访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调整肉类、冻品类、蔬菜及杂品类食材的品种,细化800余种食材的验收标准,为各采购单位组织食材验收提供了依据,切实提升了食材的品质。同时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实行食材品种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最大程度满足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

二是信息化提效能。依托创新开发的e交易食材采购平台,每半月进行一次食材供应商集中竞价比价,按照综合最低单价的数量,自动生成竞价报告,产生当月成交供应商。平台系统中设置统一的单据模板,如采购订单、出入库单、结算单等,实现采购操作严格规范、全程留痕,便于日常采购单据日常留存和财务报销。在验收阶段,增加智能电子秤应用,称重、拍照、数据上传同步进行,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极大提高了食材采购各个环节的效能。

三是规范化促监管。针对食材采购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现有食堂食材管理相关制度基础上,研究制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平台设计、统一菜单制定、规范供应商选择流程、加强对验收仓储等环节控制、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采购单位的标准规范。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采购单位,健全供应商考评机制,采用评价监督、现场抽查、验收抽检等多种方式,对供应商食材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日常和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鼓励良性竞争,促进互相提高。

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的实施为推进机关事务集中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是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环节,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持食堂食材采购“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品质标准、统一竞价采购、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方式、统一监督管理”六个统一的管理标准,扎实开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效,为有效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和建设节约型机关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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