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页 | 发布实录
正文  
2018年常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9-06-05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向市民汇报2018年常州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人员:张 龙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主持人: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王志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龙向大家介绍2018年常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欢迎环境保护局张龙副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张 龙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龙】: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是世界环境日主办国,主题是聚焦空气污染。下面,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我市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等有关情况。

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种好常州幸福树“六大行动”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美丽常州、宜居家园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首先,通报全市主要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9天,优良率67.0%,超标天数中臭氧超标占68天。全市六项污染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4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73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影响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仍为细颗粒物,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污染浓度持续呈增长态势。

二、水环境质量

2018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3个“水十条”考核断面达标率87.9%,同比去年上升3个百分点,III类水以上比例60.6%,超过省定年度目标要求(42.4%),无劣Ⅴ类断面,太湖竺山湖连续十一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

1、饮用水水源水质。我市长江魏村水厂和西石桥水厂全年取水量为2.7亿吨,沙河水库和大溪水库全年取水量为0.46亿吨。各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地表水环境质量。2018年,我市33个“水十条”断面中有29个断面水质达标,总体达标率为87.9%,比去年同期提高3.1%。主要湖库中,滆湖和长荡湖均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富营养化级别与2017年相同;天目湖(沙河水库)和大溪水库均处于中营养状态,营养状态指数与上年相比均略有降低。

三、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全市3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监测结果,2018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处于清洁水平,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四、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2018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5.3分贝,较上年升高0.3分贝。

2.道路交通噪声。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7.1分贝,比上年略有下降。

3.功能区噪声。2018年,常州市各类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夜间等效声级达标率为98.3%。

五、辐射环境质量简况

2018年,常州市电离辐射水平未有异常变化,空气及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的范围内,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生态环境质量

2018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6,属“良”等级。整体上,西部好于东部。与上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上升1.7,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

七、固废废物污染控制情况

1.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669.3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7%。

2.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36.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4.9万吨,处置量为12.7万吨,贮存量为2.3万吨,无危险废物排放。

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6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5座,焚烧处置能力10.3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1座,填埋处置能力1.64万吨/年,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1.94万吨/年,同比增长46.7%。2018年新增5000吨/年废酸处置能力。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5.4万台(套)。

其次,通报环境执法状况:

2018年,我市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线,持续开展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2+26”强化督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执法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沿江八市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等21个专项行动。同时结合常州实际,组织开展国控站点周边区域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五牧断面专项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春雷行动”与“雷霆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73件,同比增长19.1%,行政处罚决定数1846件,其中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191件、按日计罚9件、限产停产133件、移送行政拘留103件,移送司法37件。

认真办理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收到省级保护督察交办环境问题690件,对223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对111家责令立即整改,98家限期整改,146家停产整改,207家关闭取缔,查封扣押18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3人,约谈193人,问责23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239件,共对9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额2093万元,对116家责令立即整改,移送行政拘留2件,立案侦查4件,刑事拘留9人,约谈59人,问责97人。

我就发布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

【常州电视台】:请问张局,我们注意到去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比较严峻,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有力的举措呢?

【张 龙】:感谢你的提问。去年,受不利气象条件、内源污染和外来输入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一度同比2017年有所下滑。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总指挥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合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全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832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004吨,氮氧化物5650吨,挥发性有机物6213吨,完成了省下达的总量减排年度任务。

(一)深化工业整治。完成21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完成长江热能等7家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家热电企业煤改气。完成中天钢铁550烧结线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中天钢铁、申特钢铁、东方特钢等3家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完成469家工业企业、318家印刷包装企业、445家汽修企业、193家餐饮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二)强化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建筑扬尘,围绕“六个100%”要求,推行绿色工地、绿色混凝土、绿色砂浆等绿色建材创建工作,从源头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加强秸秆焚烧督查巡查,建立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完成规模以上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43个,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018年淘汰报废老旧汽车14280辆,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5400余辆。

(三)提升科技支撑。邀请专家团队对空气污染成因进行会诊,协助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源走航监测,实施精准溯源;开展28类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开展大气网格化监测体系建设,新设置1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40余个降尘监控点。

(四)狠抓应急管控。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错峰生产管控,切实做到“缩时削峰”。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四级网格体系。明确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网格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要求村(社区)网格员全面掌握网格内每家企业的限停产要求。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辖市区和乡镇(街道)网格均需在30分钟内通知到下一级网格,村(社区)网格员需在1小时内通知各管控企业,确保2小时内管控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组织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力争将重污染天气影响降到最低。

经过综合治理,成效逐步体现。2018年7-9月份,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3%,优良天数比率为74%,与2017年同期持平,是我市自空气质量监测以来,优良天数比例最高、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一个季度;全年空气质量指数恶化率由5月份最高时期的13%下降为5.2%。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个秋冬节下降3.2%,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中新社记者

【中新社】:请问张局,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44家企业为常州市环保信任企业,请问什么是环保信任企业?成为环保信任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张 龙】:感谢你的提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我市于2019年1月开展2019年度环保信任企业确定工作。前期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进行了宣传发动,经过企业申报、层层审核、网上公示,最终确定了44家企业为常州市首批环保信任企业。

环保信任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产品属产业结构目录鼓励类,清洁生产达到一级(国际先进)水平,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绿色”,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且能规范执行许可证日常管理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符合规范,近一年无被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

成为环保信任企业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在各类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动保障督查中,环保信任企业适用豁免政策;实施“容缺受理”便利服务措施,环评申报纳入“绿色通道”,环保信任企业可以简化环评申报手续;对环保信任企业优先安排环保补助资金、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对环保信任企业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