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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30日—12月4日,溧阳市农林局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部署,组织森林警察大队、林业科会同溧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及所在地工商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苏浙皖边界市场、西城菜场、平桥农贸市场、横涧农贸市场和34个饭店、商店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贩卖、销售、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少量野鸭、野兔、野鸡等,涉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人员4人,分别由溧阳市工商部门立案处理。在执法检查的同时,检查组还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向广大市民和工商户进行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近100份、《溧阳市农林局野生动物保护告知书》200余份。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有效地打击了溧阳市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宣传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下一步,溧阳市农林局还将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学习宣传好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引导和鼓励公众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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