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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市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8   字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将建筑工地作为“应检尽检”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应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我局制定了《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方案》,目前“常州市城市免疫感知平台——建筑工地应检尽检子系统”已完成开发,并通过测试,即将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属地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认真学习《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方案》及《常州市城市免疫感知平台工地管控子系统使用说明》,并熟练掌握平台操作要求。

2. 请各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工地管控子系统上线运行准备工作,尽快将本辖区内建筑工地项目信息推入感知平台。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由管理人员担任扫码核验员,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扫码,相关信息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未扫码的不得进入工地。属地监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4. 各属地监管部门明确一名防疫联络人,并将人员信息上报我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徐鹏涛15061986868)。


附件: 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方案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将建筑工地作为“应检尽检”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应纳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理念,加强对所有进入建筑工地人员流调追溯,统筹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正常施工,以建筑工地项目作为最小管理单元纳入感知平台,建立“工地管理、属地监管、市级监管”三级管理平台,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建筑工地日常项目管理之中。

二、纳入感知平台人员分类

建筑工地人员主要分相对固定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A类人员)及临时进入工地人员(以下简称B类人员)两大类。

A类人员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等。(2)木工、瓦工、钢筋工、混凝土浇筑工、塔吊司机、司索工等有关作业人员。(3)门卫、安保人员、食堂服务人员等。(原则上在工地集中居住的均应纳入A类人员管理)

B类人员主要包括:(1)第三方机构人员(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环境等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咨询服务、技术论证、项目审计等工作参与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安拆及维保人员。(2)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混凝土、钢材等建筑主材和相关建筑辅材供应)及渣土运输人员。(3)临时来访人员等。

A类人员信息必须纳入免疫感知平台管理,须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扫描流动追溯码、核查行程卡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B类人员不需纳入免疫感知平台管理,通过扫描建筑工地场所码后进入建筑工地。

三、建筑工地流动追溯码(同核酸采样码)

(一)流动追溯码基础信息

1. 身份证号码;2.住址;3.联系方式;4.核酸检测结果等。

(二)流动追溯码功能

1.扫流动追溯码的人员信息自动推送入免疫感知平台。

2.系统自动比对苏康码、是否涉疫在管对象、7日内核酸检测及流动轨迹等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提醒。

(三)流动追溯码生成

1.对无流动追溯码的建筑工地人员应在流动追溯码模块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首次推送入数据库,生成流动追溯码。

2.无智能手机人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通过管理账号帮助录入信息,形成流动追溯码。相关管理人员帮助无电子溯源码人员打印纸质流调溯源码,按统一制式制作流调溯源码卡牌,日后每日扫卡进入工地。

四、免疫感知平台在建筑工地日常运行方式

1.全市每个建筑工地在开工时,由属地监管部门创建项目部管理账号,同时项目部申请本工地的场所码,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的需申请两个场所码。场所码应尽量多的张贴在出入口外侧,方便扫码。

2.进入建筑工地作业区的A类人员均须通过出示行程卡及流动追溯码由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持管理账号手机扫码后方可进入。进入建筑工地作业区的B类人员须通过扫描该工地场所码及出示行程卡后方可进入。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对每个人员逐一扫验流动溯源码、验行程卡及测温正常后方可放行,对异常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作业区。通过管理账号识别本工地7天未做核酸检测等异常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对进入该工地后连续5日未打卡人员识别,对已不在工地的人员信息及时清除。

3.进入建筑工地生活区的人员须通过扫描该生活区场所码及出示行程卡后方可进入,项目部应派人做好核验及管理工作,异常人员不得进入。

4.属地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免疫感知平台管理账号查询建筑工地进场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情况等信息,对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员通知项目部核实整改,也可在现场抽查督查工地人员是否扫码后进入建筑工地。对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员责令项目部对其处罚,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防疫责任。

5.市级监管部门通过管理账号查询建筑工地人员进场扫码及推送进入免疫感知平台人员7日内完成核酸检测情况,对发现异常信息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整改。

五、流动追溯码管理账号及权限

(一)流动追溯码管理账号

1.流动追溯码管理账号由项目部管理账号、属地监管部门管理账号、市级监管部门管理账号三级组成。

2.项目开工时由属地监管部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账号关联手机等项目信息,并申请及使用唯一的项目端管理账号。

3.属地及市级监管部门管理账号由市建筑工地专班统一申请后发放至各单位专人负责。

(二)流动追溯码管理权限

1.项目部权限:(1)记录新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并向免疫感知平台推送人员信息;(2)扫描流动追溯码,向平台推送人员轨迹信息;(3)查询进入本建筑工地人员信息;(4)统计进入本建筑工地人员数据信息;(5)对连续7天未在本项目打卡人员信息清除出免疫感知平台等。

2.属地监管部门权限:(1)查询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进场人员信息;(2)统计辖区内录入人员数据;(3)为新开工项目申请管理账号;(4)注销已竣工项目的相关信息。

3.市级监管部门权限:(1)查询全市所有建筑工地进场人员信息;(2)统计全市建筑工地重点人员数据;(3)对异常信息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整改。

六、其他要求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须派管理人员在建筑工地作业区及生活区出入口负责扫码核验工作。

2.建筑工地人员在离场时应主动向项目管理人员报备。项目管理人员对离场人员及连续5日内未在本项目打卡人员核实后转出免疫感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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