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2-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是常州市去年制定的2部地方法之一,2020年12月17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维护与修缮、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
  该条例是常州市第一部古镇保护地方法,也是常州市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法是《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焦溪古镇保护条例是这一体系的延伸。该条例的及时出台,不仅有助于焦溪古镇的保护,还将有助于其正在进行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按照申报相关要求,申遗对象一定要配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