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市人社局“助企聚才”系列人才政策解读之三

发布日期:2013-08-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除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实施意见》之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该政策要求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2311”行动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日前,记者采访到常州市人社局程沫芝副局长,请他就这项新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
  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是围绕我市“十二五”产业发展方向,实施高技能人才“2311”行动目标,即实施两大工程(校企合作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引育工程)、推进三大项目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首席技师队伍建设)、完善一个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构建一个平台(构建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问:我市将如何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
  答:一是大力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项目,认定一批承担政府校企合作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项目的院校,对院校培养的符合培养方向、取得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常州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
  二是大力实施校企合作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认定一批承担政府校企合作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企业,每年对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数量较多的企业给予奖励。
  问:我市如何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
  答:一是大力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采取政府鼓励和资助的方式,推动企业结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岗位实际需求开展高技能人才鉴定;二是建立规范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方式,在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和课程认证考核,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实施课程认证项目,推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比例;三是完善技能竞赛选拔机制,健全市、辖市(区)、行业企业三级职业技能竞赛机制,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发现和选拔一批高技能人才,激发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的热情。对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的直接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并给予奖励。如参加省级一类竞赛前6名、二类竞赛前3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备技师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市级大赛第一名可以破格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等。
  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目标是什么?
  答:《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目标是实施高技能人才“2311”行动目标,3年内新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4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25家,企业首席技师75名,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0%以上,以更高水平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