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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作出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02年起,我市陆续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两大领域开展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去年3月,我市被中央编办列为国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去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采用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方法,从“转职能、优机构、提效能”入手,在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农林渔业、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10大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本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运行机制。
  会议指出,为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精简统一、提升效能,点面结合、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厘清各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坚持机构为职能而设的原则,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执法重心下移和区域综合执法,努力解决执法队伍设置过细、层级过多、职能交叉的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执法要素进行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和高效化利用,切实用好“互联网+综合执法”,强化信用体系支撑,做好执法信息公开,满足日益加重的执法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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