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发布实录 >> 正文

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 10月11日   上午10:00
发布地点: 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 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 李乐平        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主  持 人: 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卢晓光】: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主题是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下面首先请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李乐平先生为我们作新闻发布。

  
  李乐平     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李乐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检察院,对各位新闻界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则,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依据。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今天,我就当前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加强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的主要规定和2010年以来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等,向各位作一通报。
  一、新民事诉讼法加强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的主要规定
  修改后民诉法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作了许多重要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扩大了监督范围。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活动和调解书进行法律监督,增加规定了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的法律监督。
  二、增加了监督方式。除抗诉这种监督方式外,增加了通过检察建议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
  三、强化了监督手段。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二、2010年以来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包括新闻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项监督工作稳妥推进,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抓执法办案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综合效果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重规范执法,抓监督质量,强监督效果,认真贯彻全国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及有关司法改革文件精神,将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跟踪监督办法》、《关于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方案》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的规范体系,保障了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通过深入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案件事实、证据的系统、规范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深化抗诉文书说理改革,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等措施,实现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2010年1月至今年9月,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90件,其中各类合同纠纷440件,占受理总数的49.4%(借款合同纠纷147件,买卖合同纠纷116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0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2件,共占合同类纠纷的67%);劳动争议63件,占受理总数的7%;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8件,占受理总数的3.1%。经立案审查,共提出抗诉案件5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8件,法院审理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的占85 %。
  (二)抓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重大任务和责任。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畅通了“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的绿色通道,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希望,促进了在全社会形成解决民生诉求的整体合力。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调解工作的意见》,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息诉工作的意见》,注重在检察机关受理、审查环节依法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同时,对申诉案件作不立案、不抗诉等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并注意会同法院等机关开展调解工作,全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时共促成和解199件、息诉息访314件,占申诉案件受理数的57.9%。
  (三)抓工作创新,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一是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主动与环保、国资委、审计、国土等单位和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通过督促、支持起诉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以及社会公益保护。牵头成立了环保联动执法中心,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民间环保组织,形成了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11233”检察公益保护模式。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77件,督促起诉107件。
  二是完善虚假诉讼预防和查处工作。两级检察院注重研究民事虚假诉讼的发案规律,增强发现线索、评估线索的能力,建立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今年2月,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规制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钟楼、金坛、武进等基层检察机关也先后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联合会签了进一步加强防范和规制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文件;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35件,维护了司法的严肃性,保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稳妥探索纠正违法和执行监督工作。全市检察院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委会签的有关司法改革文件,加强对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把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与发现、移送、协助查办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现并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25件,其中涉及司法人员的2件,目前司法机关已经依法查办17件。
  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确有问题的民事行政执行裁定、决定和执行行为等进行监督。2010年以来,就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5件,已被采纳93件。
  (四)抓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全市检察机关根据省院“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的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创优的基础,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能:一是抓好主题实践教育,大力提升政治素养。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三解三促”、爱心助学、检务进社区等活动,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实现了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二是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务公开工作,确保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高执法素质。依托制定三年岗位练兵规划、召开民行讲坛、邀请专家授课、开设信息教育平台、深化案件集中讨论、参加业务技能比赛等方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依托召开法学理论年会、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等方式提升研究分析能力。依托实施项目化管理以及人才专业化培养,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
  谢谢大家!
  【卢晓光】: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刚刚新闻发言人在介绍中谈到,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服务群众,这项举措很好。在今年的新闻媒体中也曾报道过市检察院推出了十项便民举措,其中有一项是“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能否具体谈一下?

  
  汪国平        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

  【汪国平】: 
  “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是我们推出的服务民生的一个新平台。由于社会矛盾凸显,群众对检察机关监督社会、解决问题的期盼越来越高,向检察机关反映的诉求也以民生诉求为主。针对这一现象,为更好地服务民生,解决群众诉求,我们自今年6月底开始,将原有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统一电话“12309”扩展为“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并结合原有的网络举报平台,通过电话和网络提供在线举报控告、法律咨询、检务公开等服务。目前市检察院已初步打造成了以“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为核心,集大厅接访、阅信处访、热线受理、网上举报及远程视频接访五位一体的检察民生服务平台。具体工作职能有6项。分别是受理控告举报,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司法救助,开展法制宣传,分析社情民意,进行检务公开。
  “12309”检察民生服务的电话热线在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由专人接听,其余时间由系统自动录音、自动留言,我们都会及时处理。老百姓除了拨打电话外,还可以登录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我们会在互联网上提供相关民生服务。同时,我们也欢迎老百姓来信来访,我们的地址是永宁北路10号。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也开通了视频接待系统,实现了市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的远程视频互访,我们可以运用视频接访直接进行接待,让群众少跑路。

  
  中吴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吴网记者】:从发言人发布的内容来看,检察院牵头成立了环保联动执法中心,形成了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检察公益保护模式,能否请您对此具体介绍一下?

  
  赵鑫        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赵    鑫】:2009年,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发现武进区发生一起倾倒有毒化工废液案,这背后有一个非法处理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造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而原有仅靠单一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都难以有效打击。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牵头,在市政法季的组织领导下,多次召开了由相关执法部门参与的协调会、座谈会,会商环境公益保护的司法路径和工作机制,最终形成了共识,即环境公益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保护思路。2011年下半年,市检察院、市环保局牵头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暂行规定》,2011年底,经常州市民政局批准,全省首家民间环境公益社团法人“常州环境公益协会”正式注册正立。2012年8月,上述五家单位又会签了《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 环保联动执法中心就是落实上述制度规定的一个载体,本月中下旬,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中心将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占地1000多平方米,是江苏省首家集环境诉讼案件集中办理、环保联合执法以及环保警示教育于一体的多功能中心,公检法等部门将在该中心设立工作站、警务室、派出法庭等。(这个中心设在新北区建东路1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