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常州市常住人口达549.1万人,同比净增16万人。促进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去年6月15日,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常州市公安机关促进人口集聚十项措施》,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门槛,促进人口增长和人才发展。
市公安局人口支队副支队长潘春莺介绍,《十项措施》结合常州市中高职院校多的实际,把“零门槛”落户人才范围由原来的高校、职业院校放宽到中高职以上学历,既吸引高端人才,也招引普通技术人才,以满足常州市基础制造业经济发展要求。35周岁以下人员,有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即可落户;35周岁以上人员在常租房,缴纳社保满1年也可落户。
另外,“合法稳定住所”的产权人范围从原来的“本人”放宽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进一步放宽了可落户房屋、人员范围。对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征地拆迁安置小区,可凭房屋安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户口迁移。该措施是全省唯一,有效解决了无房产证但实际在常居住人员及直系亲属的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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