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起,常州市区将实施《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10]5号),这意味着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我市已经做到了全覆盖,就业者有职工养老保险,没就业的城乡居民有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只要是常州市区居民,无论是否就业,也无论是否缴费,在年老的时候,人人都将拥有一份养老保障。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未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本人没有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障收入或单位养老保障收入。
社会养老保障收入包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民政或其他政府部门按月发放的下列款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包括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离退休金(退职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机关、企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养、退养人员保养金(生活费)、退养金;工伤人员定期伤残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无工作的离休干部配偶生活困难补贴和已享受统战部发放的起义投诚、特赦人员生活费;城镇居民养老补贴;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社会养老保障收入的款项等。
单位养老保障收入包括“村集体分配”收入和用人单位定期发放的生活费、救济费等各类费用。
二、参保人员达到领取条件后的待遇有哪些?
1、对缴费年限满15年(含15年)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3、对于不缴费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
4、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另外个人正常缴费每满12个月,政府补贴50元也计入个人帐户。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参照国发〔2005〕3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男年满60周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女年满55周岁计发月数为170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列支,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居民养老保险到底能领多少钱?
以一个男性居民为例:
如果他已经达到60周岁,也没有缴过费,那么他每月可以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
如果他目前还不满45周岁,现在开始参保缴费,到60周岁时缴满15年,可以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再加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帐户按目前一年缴600元计算,假如不考虑利息因素,那么他15年的个人帐户就有600×15+50×15=975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就是9750÷139=70元,这样他合计可以领取60+108+70=238元,如果加上利息将更多。
如果他目前还不到60周岁,到60周岁时只缴满10年,可以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按目前一年缴600元计算,假如不考虑利息因素,10年的个人帐户就有600×10+50×10=650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就是6500÷139=47元,这样他合计可以领取60+47=107元,如果加上利息将更多。
四、政府补贴有哪些?
1、正常缴费累计缴满12个月,政府对其个人帐户给予50元补贴;
2、60元基础养老金、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3、个人帐户付完后,由政府继续支付的个人帐户养老金;
4、“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对象”正常缴费由政府补贴。
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人员如何参保缴费?
1、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各一份,“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金》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0个工作日之后,可持《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银行卡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领卡需双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领银行卡,存足个人应当承担的参保费用后,通过银行卡缴费。
3、缴费标准是多少?
目前缴费标准为每人一年600元,每月通过银行缴纳50元。
4、如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
本办法实施时,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出“前补”的,可按600元一年进行“前补”,每“前补”一年,政府给予50元的补贴。2011年12月31日后补缴的,均按补缴时的当年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政府不给予补贴。
需要补缴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填报《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表四),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准后进行补缴,补缴费用通过银行代扣代缴。
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领取养老金,由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办法实施后户口迁入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迁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无养老收入证明,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在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后,可持《常州市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表》、《银行卡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领卡需双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领取银行卡,通过银行卡领养老金。
七、如何对低保对象享受政府补贴进行资格审核?
参保人员身份在普通人员和低保人员之间变换时,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变更手续。每年年度终了后,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同民政部门对低保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八、如何申请一次性待遇结算领取?
参保人员发生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形,先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人员停止参保后,凭《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停保续保表》和相关材料(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相关关系证明),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结算申请表》(表五),经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结算后,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余额或丧葬费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
详情可咨询常州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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