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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我市医改工作自2015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我市推进“532”发展战略和“两湖”创新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匹配,高水平医院布局不均衡、省级以上重点专科等优质资源相对不足,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还未真正形成;另一方面,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医改提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及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二、制定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关于印发深入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医改办发〔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实施“三医联动”“医防融合”集成改革,明确改革的三大任务和20条具体措施。

1.打造医疗服务新高地。统筹推进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动在专科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培、管理共治、信息共联、文化共融等方面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整体水平。到2025年,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专科建设单位)零的突破,集团内三级公立医院国考成绩明显提优进位。

2.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多形式创新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人事薪酬、用药目录、信息服务等统筹管理。采用“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的创新形式,在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组建城市医联体,实行医疗、运营和信息管理一体化。建立健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设备设施互联共享、慢性病康复转诊和医疗医保服务四项机制。

3.创新医防协同新模式。完善医防融合管理体制,实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优化重大疾病监测机制,深化母婴服务、医养结合、体卫融合、医校协作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创新健康科普模式。

为确保三大任务的实施,提出政策保障措施,主要有:建立与市域诊疗水平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以打通区域平台、共享诊疗平台和开展智慧医疗为抓手的数字医疗建设,实施医疗机构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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