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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村级“四有一责”创建工作通过常州验收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28日从金坛市相关部门获悉,金坛市村级“四有一责”创建工作日前已经通过常州市级考核验收,下个月将正式迎接省级考核。

  金坛市于2011年7月启动村级“四有一责”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村对照创建标准,在壮大集体经济上动脑筋、拓渠道;在活动阵地上大投入、建设施;不断完善信息网络,深化农村带头人建设,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民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目前,金坛市确定的20个“四有一责”创建村2013年度集体收入都超过了70万元,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均超过了800平米,基本具备了“七室二超市一广场”的服务功能,20个村的村级管理和服务综合平台初步建成,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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