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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8-12-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8年12月4日,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5个国家宪法日,12月份也是我市确定的“法治宣传月”。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理念,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常州广播电视台和新北区联合举办的“常州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于12月4日上午新区公园举行。

来自市级机关的司法和执法部门代表、法律服务行业代表近400人,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完毕后,大家在“法制墙”上进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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