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预计常州将接收和引进3万名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大学生创业,我市最新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15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系列政策作了解读。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大学生创业,今年我市将推出以下四方面举措: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
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小微企业就业的予以专项扶持,以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一是我局将会同卫生、司法等部门开发29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专项援助就业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同时,在今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村官选聘中拿出专门岗位用于优秀应届大学生选拔。二是组织100余家企业开发1850多个就业见习岗位,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见习补贴,提升就业能力,最终实现就业。三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小微企业招用2012、2013、2014年三届当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对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1200元的培训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测算企业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各辖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将从今年6月份开始受理。
二、举办全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市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将于近期启动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一是参赛对象,本次大赛分为高校组和社会组进行,其中高校组参赛对象为驻常高校全日制在籍大学生,社会组参赛对象为毕业五年内在我市范围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的毕业生。二是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高校组可以是创意计划阶段项目和实体经济项目,社会组为实体经济项目。三是大赛的流程,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其中初赛和复赛主要以高校评选和社会评审为主,评选相应的项目参加决赛,决赛主要采用创业计划书评价、现场展示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对获奖项目,除给予相应的奖励,还可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目前大赛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高校组参赛可到常州大学学生处报名,社会组参赛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三、开展大学生创业园创建
为进一步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我局制订了“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五月份将启动首批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申报评审工作。今年计划评定市级大学生创业园3-5家,全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或已建的创业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报。
经认定的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其中规模较大、产业布局较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有相当社会认可度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其中被认定的当年发放扶持资金的70%;第二年考核合格的,发放剩余的扶持资金;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达标的,发放剩余的扶持资金,不达标的,停发剩余的扶持资金。
四、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根据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从现在起到2015年,对大学生创业将予以四项扶持政策。一是一次性开业补贴,参加市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标准为每人(以工商登记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准)2000元。二是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每户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创业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经营场地的,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两年内按每户180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四是创业社保补贴,大学生在本市创办各类企业,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当年新招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均由财政补贴;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按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这两项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最长均不超过3年。
上述补贴政策将于近日实施,凡在本市符合相关条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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