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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全市残疾人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今天(9日),从常州市残疾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残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将于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常州市残疾人普查工作。这是继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全市范围的、大规模的残疾人专项调查。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基本信息、生存现状及需求
  情况等,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行业、职业、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以及在教育、康复、就业、培训、维权、托养、文体、社保、生活救助等方面的需求情况。调查结果将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常州市康复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开展残疾预防等方面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普查对象:
  江苏省常州市境内居住的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疑似残
  疾人和外地户籍在常州居住半年以上的持证残疾人;凡符合2006年5月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颁布的《残疾标准、诊断和评定方法》标准的听力、视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持证和疑似残疾人均有接受普查的义务。
  三、普查组织领导
  常州市残疾人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常州市成立以副市长居丽琴为组长的残疾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公安、统计、残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负责对这次残疾人普查工作的全面领导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残疾人普查办公室,负责这次普查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各辖市(区)分别成立残疾人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相应的残疾人普查工作办公室,村委(社区)分别设立残疾人普查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残疾人普查全部工作。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普查时间、阶段
  本次普查的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时间是从3月1日至5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培训和宣传细则,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设计信息普查表和数据库,准备及发放普查物资,选调人员成立普查小组并组织培训,开展普查试点。
  第二阶段是入户调查阶段,时间是6月1日至6月30日,采用社区村委集中登记和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普查方法开展普查工作。村委、社区普查员在入户登记后,进行信息普查表的自查和互查审核,并进行编码处理和审核。
  第三阶段是数据汇总处理、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时间是从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
  五、进展情况
  目前常州市已经相继成立了各级普查机构,出台了普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研发数据库,明天(4月10日)即将在钟楼区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二村二社区和钟楼区新闸街道凌家村委开展为期一周的试点工作;一个是老小区比较多的残疾人,一个是农村转社区的,调查区域大难度也大。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包括修改普查表和数据库以及录入统计的全过程,以进一步完善全市的残疾人普查工作。下阶段,全市要划分普查区域、确定普查员,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普查员负责本村委、社区居住的残疾人集中登记或入户登记、编码及审核等工作。普查员及相关负责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普查员证书。6月1日全市范围内的入户调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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