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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保后如欠缴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12-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如欠缴保险费的,如在欠费之月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缴费用的,补缴后生育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欠费期间参保人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欠费超过3个月仍未补缴费用的,参保人员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补缴费用,但欠费期间参保人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本级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具体办理流程,可以致电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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