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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公益基金”

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在必须通过送检、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更好地维护权利时,有的消费者却迫于经济压力选择了放弃。3月13日,我市正式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公益基金”,常州金店等8家单位向该基金捐赠首批款项共16万元。
  据了解,消协受理的救助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诉已被消费者协会受理,经营者或服务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存在,但通过调解难以解决纠纷,消费者协会认为通过救助可以协助消费者进一步弄清事实、获得真实完整的证据和证明材料、支持消费者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消费侵权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消费者协会认为须予以支持的其他条件。
  消协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提供救助:向消费者提供与消费侵权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消费者调查取证;向消费者推荐诉讼代理律师;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志愿者对案件进行研究论证;动用公益基金,为消费者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仲裁或诉讼等费用;对有相关材料证明确实有经济困难的消费者(消费者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动用公益基金,支付部分或全部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仲裁或诉讼等费用;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消费维权救助款主要通过政府资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者捐赠,海内外各界人士捐助等渠道募集,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定期向常务理事会作专项财务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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