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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常州部署“网剑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4日,常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明确,即日起至今年底,全市将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简称“网剑行动”)。联席会议12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此次行动,联手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落实责任,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推动网络市场信用建设。

根据会议部署,我市“网剑行动”主要包括6项重点监管内容,由各参与部门分工协作。一是严格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按相关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等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进出口和寄递环节的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商品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三是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监管。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等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大力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打击欺骗性交易和仿冒行为等市场混淆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五是坚决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六是切实整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违法行为。把握生活信息服务类交易、保健食品等领域的新型消费业态和模式的特征,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作为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负责人,市工商局局长何革就如何扎实推进“网剑行动”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选准本地工作重点;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强共享协作,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四是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增强网络诚信意识;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共治,构建网络市场治理新格局。

据悉,联合参与“网剑行动”的12家部门分别是常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常州海关、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市邮政管理局。“网剑行动”期间,各参与部门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此外,还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和评价制度,引导平台建立和完善商家的信用管理,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网络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归集,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强各部门电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大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力度,通过“信用常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诚信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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