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会议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推进“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为牵引,高质量完成全省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以及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和《〈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方国强,副主任陈正春、戴士福,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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