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部署,11月21日至22日,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带队的检查组对常州市贯彻实施《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并查看了台账资料,座谈交流了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组还赴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实地查看了扶贫开发进展情况并与唐王村、黄金村扶贫对象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听取了金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市政府法制办张宏伟主任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常州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这是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帮扶单位各基层组织积极探索、艰苦努力的结果。希望常州市再接再厉,加强协调,在建立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与农村扶贫工作的衔接机制方面创造“常州经验”,为顺利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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