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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下好“三步棋”支持绘就最美太湖新画卷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太湖治理事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全局。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着重提到了太湖治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以及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州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落实各类生态环境政策,推动太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绿色成为“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最鲜明的底色。

一、下好“财政保障”棋,投入力度再加强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水污染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确保公共财政每年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支出总量只增不减、增幅优先,逐步形成了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支出76.46亿元,年平均增长5.75%;主动用好上级资金支持政策,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各类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超60亿元,为提升常州流域水环境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多级财政资金强力保障、投入结构有力优化下,持续补足治理短板,太湖治理第十五年实现“两个确保”,累计完成太湖生态清淤土方327.77万方,打捞蓝藻200万余吨,处置藻泥3.6万余吨;流域内洮滆两湖退田还湖15.17平方公里,滆湖建成以渔控藻生态修复试验区5万亩;建成全省领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处理体系,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累计完成3135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和7953家“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水平。2012年以来常州市共争取债券资金额度超110亿元,重点支持太湖流域黑臭河道整治、污水收集处理以及提高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的生态修复和重点水利项目共计165项。通过联动主管部门狠抓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切实优化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下好“融资服务”棋,治理合力再集聚

近年来,常州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积极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形成社会治理最大合力。一是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分级负责的太湖水环境治理投入体系。对没有收益的项目,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对农村污水处理、废物资源化处理利用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杠杆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鼓励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二是深化社会资本参与水平。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高质量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通知》,支持各辖市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等采用市场化手段,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融资效率。截至目前,常州市PPP项目中,供水、治污等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共8个,占比47.1%;总投资金额78.3亿元,占比31.3%,其中引进社会资本66.6亿元,占总投资金额的85.1%。既支持了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也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良好局面。

三、下好“政策支持”棋,体制机制再优化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积极推进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聚焦优化补偿断面、收紧考核指标、提高补偿标准、调整奖励方式等方面,修订出台常州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通过完善补偿机制,创新性地在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质超标断面市级补偿标准,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同时,突出补偿重点,对水源水质保护、水源涵养、太湖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效益综合补偿。二是落实减排成效资金激励机制。将资金补助与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减污降碳成效挂钩,每年各市向省级上缴“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资金”,省根据地方实际减排成效予以60%-80%返还。通过落实双向奖惩激励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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