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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解读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解读

发布人员:张双庆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桂林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建国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金继英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永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  持  人:王   鹏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   鹏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   鹏】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已经出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双庆先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桂林先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国先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继英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先生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有张请副书记做新闻发布。

张双庆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双庆】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再次与各位老朋友见面!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以下简称《十项机制》)。首先,我谨代表市委政法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常州政法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按照本次发布会的安排,我就《十项机制》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等,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十项机制》的起草背景

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和重要作用,强调要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也是政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一年多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政法委紧锣密鼓研究制定《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这是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二、《十项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两个方面推进制度化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如定期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预防犯罪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行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讼累。建立健全“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对涉民营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时预警、及时处理。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从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核把关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回访机制三个环节推进规范化执法司法机制创新。如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繁简分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优先反馈,依法高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严格把好审核关,对涉案民营企业家、涉案民营企业资产和设备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坚持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考评,不定期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回访结果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抓好统筹协调。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协调推进机制、政法机关领导联系民营企业机制、“送法进民营企业”巡回宣讲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机制四个方面推进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如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工商联、行业主管部门、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完善政法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发展。建立健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整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充分发挥“常州法治大讲堂”主平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选出20个典型案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集中展示政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改革举措、进展成效。

三、《十项机制》的亮点特色

一是更加注重机制保障。强化机制思维,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坚定民营企业家信心、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强化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统筹全市政法资源,做好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件优先办理、回访反馈等工作,推动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保护措施。强化机制执行,把落实“十项机制”情况纳入考核,加强督查通报,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主体责任,齐心协力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大文章。

二是更加注重法治引领。突出有限性,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谨慎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突出规范性,定期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巡回宣讲、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法治意识,引领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突出公正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经济困难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救助,努力让民营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支撑。推进服务协同化,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共享,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进服务便捷化,搭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平台,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及时受理、回复、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诉求。推进服务精准化,坚持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问需企业、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相关工作,靶向提供政法服务,设身处地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政法各单位,加强对《十项机制》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坚强有力、行动上务实高效、感情上真心实意,以一流的法治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努力让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王   鹏】

感谢张副书记,下面请媒体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网】

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下常州两级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有哪些新举措。

潘桂林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潘桂林】

全市法院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问题的意见》,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推出的举措有:

1.完善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咨询辅导评估区,配备诉讼辅导员和相应智能设备,为到法院登记立案的民营企业提供诉讼风险分析、诉前调解建议、诉讼结果预判等服务,及时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民营企业选择诉前委派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2.强化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惩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对企业和企业家在生产、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目的基于创新创业、客观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3. 完善民营企业市场救治和退出机制。我们将依托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畅通破产案件的程序入口,做到“应收尽收”,保障当事人申请破产权。加大“执行转破产”工作力度,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和和解制度,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功能。

4.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5.提供便利化诉讼服务。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 升级诉讼服务,畅通“厅、网、线、巡”立体式诉讼服务通道, 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微解纷、12368 热线以及巡回审判点,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递交材料、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网上信访等一体化办理,减轻企业诉累。加强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民营企业,推行减交、缓交诉讼费等举措。

总之,全市法院将按照《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扬子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扬子晚报】

请问市检察院王建国副检察长,检察机关如何保护企业家、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王建国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建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不久前,我市发布了《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制定了《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重点任务清单。此次,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常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也深入思考如何将检察工作与党委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同频共振。近期,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方案”,进一步履行好引导企业家、尊重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等十项机制,贯彻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理念,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充分保障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一是履行打击保护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和企业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侵犯企业财产权利的犯罪和背信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驰名商标、发明专利、涉外知识产权以及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打造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二是优化改进办案方式,释放司法谦抑善意。对于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涉嫌犯罪的,加强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坚持慎捕慎诉。充分保障涉民营企业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主动听取当事人、涉案单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主动征求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意见。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对涉罪企业、企业家、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法定幅度内给予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三是精准实施法律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对因怠于执行职责、错误采取保全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等,致使企业家和民营企业财产权受到不当侵害的案件重点开展监督。突出解决当前部分涉案企业家反映强烈的立而不侦、久押不决、久拖不决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四是多措并举服务企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我们已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同时深入了解企业法治需求,结合典型案例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推动企业完善管理。加强涉企案件调研,运用专业优势帮助企业防范重大法律风险,服务企业合规经营。建立涉企案件宣传和引导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同时审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依法惩处诬告、诽谤行为,维护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声誉。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

请问市公安局金继英副局长,近年来,常州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金继英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继英】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我代表常州市公安局,向大家报告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有关情况。近年来,常州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系列行动,推出《常州市公安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项措施》等系列举措,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内保、治安、交警等25个警种为成员单位的“合成服务中心”,创新“一体化、清单化、规范化”“一站式、自助式、预约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公安服务发展模式,切实当好服务企业经营发展的“店小二”, 着力打造“惠企、便企、安企”优质营商环境,想方设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3.7万家次,解决企业诉求8700余件,单位内部侵财案件同比下降25.3%,企业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市委政法委专门制定《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机制》,常州市公安局将迅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公安实际,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亮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简政放权,优化效能。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港澳台居民、来华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服务,优化企业人才落户政策,设立“重大项目快办通道”和服务专窗,提供“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对涉及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更大力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建立“容缺受理”机制,为特殊需要企业提供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是依法保障,净化环境。组织开展新一轮“平安企业”创建,深入推进企业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整治。以“蓝剑1号”“百城会战”“昆仑2020”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企业财产等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行为。开展涉及民营企业未结刑事案件专项清理,全面落实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执法指引,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涉案企业家、高管、技术骨干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三是聚力协同,深化服务。进一步做实公安合成服务,完善服务发展清单,畅通警企沟通渠道,健全分级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深化合成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入企大走访”,更好为企业答疑解惑、把脉问诊、政策助力。同时,建立服务企业评价监督机制,对各级公安机关服务质态开展督查及满意度测评,对工作推诿、扯皮或者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全市公安机关将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五大明星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常州发布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发布】

我注意到,在“送法进民企”巡回宣讲机制中,提出要建立“普法菜单”,根据企业点单组织普法宣讲,请问市司法局领导这和以往企业普法有什么不同之处?

刘   永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永】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普法工作的关心。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普法工作,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入了“七五”普法的重点群体,探索形成了“法治大讲堂”“企业法律体检”“企业以案释法”等做法经验。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市依托全省首家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积极开展多类型的民营企业普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双重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在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下,在前期深入民营企业现场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的今年的企业普法工作要点计划。总的来说就是“1234”.一是围绕一条主线,围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这条主线。二是增强两个能力,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三是提升三项水平,提升企业普法的精准性、即时性和实效性。四是优化四支队伍,优化法治宣讲队伍、咨询维权队伍、法律专家队伍和十大法律服务团队伍。和以往的工作相比,今年的民营企业普法宣传会更突出“精准性”“全生命周期”。具体来说,我们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1、梳理汇总涉企政策法规,采取设置网站、微信等专栏形式,开展推送宣传和解读辅导,开通企业与部门之间的互动、咨询服务功能,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认可度。

2、组织发改、工信、商务、税务、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以及各政法部门,研发100余门涉及企业从设立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范课程,聘请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等组成的千人法治宣讲团,公布法治课程清单和讲师团名单,供企业选择。

3、开设每月一期的常州市企业法治大讲堂,集中宣讲企业急需的政策法规。举办依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等专题的“以案释法”讲座10000场次,深入千企开展现场咨询和法律宣讲,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和企业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组织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经典以案释法案例评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完善常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功能,依托常州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搭建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在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

5、组织“法律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系列活动,建立与各在常商会、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机制,全面收集研判企业法治需求和动向,及时提供相应法治宣讲服务,发挥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6、组织开展涉企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措施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非公经济法治护航研究课题征集。

谢谢。

【王   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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