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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大视察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4-07-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周建明、张艳、武宝林、马小其一行对溧阳市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市领导夏国浩、韩金红陪同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一行分别视察了戴埠镇的灵官村和深溪岕村。该两村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均围绕规划方案,充分尊重地形地貌和地域文化特色,彰显了乡村特色风貌,使村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据介绍,自2011年12月正式启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以来,溧阳市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整治要求,于去年10月提前半年完成了全市24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并以高分通过了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全域验收。村庄环境整治已成为溧阳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改善,基础配套有效加强,强村富民效应凸显,乡村文明大大提升。截至目前,溧阳市已成功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24个、“二星级康居乡村”242个,13个村成为省级试点村。实现了国家生态镇全覆盖,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村10个。去年年底,溧阳市被列为全省首批14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之一,也是常州地区唯一的试点县。
  听取溧阳市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性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溧阳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现实需要,也是溧阳市统筹城乡一体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溧阳市有效投入切实加大、环境整治基本到位、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制度网络逐步形成,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有所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针对环境管理实践中暴露出的资金不足、少数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薄弱、日常监管缺失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建议要强化行政推动,加强考核督查,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统一部署;要提升整治水平,坚持规划领先,注重因地制宜,打造个性,带动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发展;要落实资金保障,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财政支持;要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办法;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增强卫生意识,积极维护环境卫生,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让农民的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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