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
2024年1月24日至2月24日,就拟废止《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常政规〔2020〕4号)、《常州市城镇防洪实施办法》(常政发〔2002〕110号)、《常州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常政发〔2005〕119号)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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