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从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深化“警官兼任村官”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警官兼任村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警官兼任村官”工作中实施“青春助跑行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警官兼村官工作。
一、两个《意见》出台的背景
2008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实施了社区民警兼任村官制度,通过选配优秀的社区民警到村(社区)兼任副书记、副主任或书记助理、主任助理,参与村(社区)班子成员分工,做好警务和村务两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654名社区民警进村(居)委班子,占社区民警总数的79.3%。“警官兼任村官”工作实施以来,无论是在维护社会治安、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广大群众,以及参与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互动、推动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这为加强我市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重要机遇。前天,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强调要积极探索“警官兼任村官”培养方式,强化基层组织力量,创新社会管理。可以说,在原有基础上全面深化“警官兼任村官”工作是当前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一个方面的考虑。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市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过程中,还深切地感受到,从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年轻干部,是从源头上让各级领导班子有充足后备人才的根本保证。我们会同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提出在“警官兼任村官”工作中实施“青春助跑行动”的意见,就是要通过警官兼任村官这项工作,探索建立优秀挂职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拔机制,大力营造“人才到基层锻炼,干部从一线选拔”的鲜明导向,努力形成充满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我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实施“警官兼任村官”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年内全市所有的村(社区)100%的有民警兼任村(社区)村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学组织实施,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覆盖、规范性、长效化”工作目标。
二、两个《意见》实施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这种形式,既推进警务前移、服务前移和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沉,实现党的群众路线和公安机关专门工作的有机结合,又促进村务工作和警务工作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
二是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这项工作既是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工作和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警民关系新的着力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新的突破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举措,有利于实现公安基础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双赢。
三是有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选拔。这项工作给一大批优秀年轻民警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舞台,使他们能够在基层岗位、在农村社区的一线真正得到实战锻炼、得到培养提高,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从制度上为开辟优秀干部成长的“快车道”提供实践经验。
四是有利于机关作风效能提升。通过这项工作,民警沉在基层,近距离与群众打交道,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服务群众在一线,更直接了解群众的需求、关切与期盼,有利于公安机关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同时也为全市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两个《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警官兼任村官”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述为“345”:
“3”,就是确立了三项目标。即:一是全覆盖。要求年内实现100%的村(社区)有民警兼任村官目标;二是规范性。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科学组织实施;三是长效化,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常抓不懈。
“4”,就是细化了四项职责。即: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当好参谋助手;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四是积极服务群众致富,提高群众收入。
“5”,就是明确了五项制度。即:一是下村工作制度。每周到村(社区)开展走访群众等基础工作不少于三天;二是定期汇报制度。明确每月、每季、每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和要求;三是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属派出所和村(社区)双重组织生活;四是双重考评制度。由所属派出所会同镇(街道)党委(工委)共同进行考评;五是奖惩激励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绩效优、群众认可的,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中优先考虑;对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及时按照组织程序予以调整。
(二)“青春助跑行动”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述为“选、育、管、用”四个字:
第一个字“选”,就是公开进行选拔。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年选拔100名左右、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民警作为“青春助跑行动”对象,挂职任村(社区)干部,以后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组织选拔。
第二个字“育”,就是精心组织培育。按照“时间保证、任务饱满、沉在基层”的要求,精心制订培育计划,落实和完善传、帮、带等专门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挂职村官民警的培养教育。
第三个字“管”,就是严格考评管理。完善考评办法,既注重考评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又考虑考评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目标管理、项目推进、过程管控、量化考评、综合评比的动态管理考评机制。
第四个字“用”,就是竞争择优使用。对经过一年半以上锻炼,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挂职村官民警,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将其选任到镇(街道)科级领导岗位,或者交流提拔到机关部门,或者作为公安机关后备干部培养。具体选拔任用,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统筹安排,各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四、两个《意见》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两个《意见》的稳步推进实施,我市将重点把握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严把入口关。我市将按照“进得去、干得好、稳得住”的基本目的,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综治工作;会管理服务、会执勤执法、会组织防范、会群众工作”为基本标准,确定选聘条件,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基本程序,对报名民警,严格进行选聘,科学确定对象。
二是强化岗位培训。我市将精心制订培育计划,落实和完善传、帮、带等专门工作措施。一方面突出岗前培训,重点围绕村(社区)事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基层党建、群众工作方法、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给挂职村官民警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挂职“村官”民警将实行双重管理,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挂职村官民警的职责与任务、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培训、考核与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促进挂职村官民警立足岗位,发挥优势,履职尽责。
四是规范考核管理。我市将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进一步明确民警村官的岗位职责,规范村官民警的组织生活、工作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并按照“时时受管理、处处被监督”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全时段加强村官民警的考核、管理监督。
两个《意见》的出台实施,既是我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探索,也是我市在开发人才资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大胆创新。因为是创新,因为是探索,所以有些方面工作还要在工作中完善改进。我们相信,在市委的领导下,一定会把这项工作做好,为常州实现第二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