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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自查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11月份,常州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2016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自查活动,要求全市有证的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年度自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本次自查,企业首次通过市局综合信息平台申报,相关辖市区局将通过平台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和分析、汇总,研判生产环节风险。通过本次自查,市局可以进一步了解掌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找出规范全面实施的薄弱环节,为明年强化靶向监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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