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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201812月,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我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30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到2020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20192月下旬,省政府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会议,会上,各设区市递交了《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及常发〔201830号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发〔20179号)要求,市政府制定《2019年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2019年,常州市PM2.5年均浓度降到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比例达到69.7%,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6%;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单位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18.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各类生态红线面积比例达到21%;林木覆盖率达到26.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3%;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4.33%17.07%17.21%16.1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0%18%20%

三、主要任务。《工作方案》明确了2019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分别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四、推进落实。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市政府对《工作方案》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辖市区和相关市级部门的目标任务,排定具体工程项目,明确整改问题清单。市政府加强督查推进,制订专门督查考核办法,实施季度点评考核制度。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纳入市综合考评。强化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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