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计生“十三五”事业
发展总体规划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大力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打造“健康常州”的重要机遇期和改革攻坚期。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常州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卫生计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截至“十二五”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1182个,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一体两翼医疗服务体系和15分钟健康服务圈。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67张(含在建医疗机构床位0.6张)、执业(助理)医师2.55名、注册护士2.67名。市一院3号楼、市二院阳湖院区、四院新北院区、七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等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全市各类卫生计生设施竣工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亿元。
(二)卫生改革稳步实施。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进投入补偿、人事绩效考核分配等综合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公立医院改革破冰前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建设迎难而上,初步建成区域型、专科共建型、对口支援型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三)公共卫生全面加强。全面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和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及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100%。孕产妇死亡率5.61/10万,婴儿死亡率2.69‰,人均期望寿命80岁。所有乡镇创建成江苏省卫生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46%。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四)医疗管理科学规范。创建三级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医院1家,三级专科医院2家,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5个。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无偿献血个人自愿献血率100%。实现县-市-省应急医疗指挥中心的全面联网、统一指挥、分级调度,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2分钟。
(五)医保水平逐年提升。新农合参保率继续保持100%,2015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03元,与2010年比较,增加358元,参保群众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56%,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率达80.39%,较“十一五”期末增长17%。开展农村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六)中医特色更加彰显。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4.6张。中医医院等级达标率100%,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达标率100%。新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7个。全市96%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
(七)医学科研成果丰硕。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7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3项;卫生部、江苏省科研项目14项;省卫生厅、市科研项目320项。获市科技进步奖95项,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72项,国家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90余项。
(八)计生服务树立品牌。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2%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5.7%。建成13个省、市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九)卫生监管依法从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均达9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0.8%,食物中毒发病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等领域监督覆盖率达100%。完成“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清理工作,243项卫生行政执法职权全部进网运行,卫生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贯彻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群众对卫生计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均在90%以上。
(十)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以“智慧健康”为总抓手,信息专网互联互通,信息化标准规范和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全面覆盖,建成比较完善的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和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县互联互通,处于省内先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移动医疗、区域医疗、远程医疗等建设顺利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
一是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从总体上看,与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要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供给约束与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矛盾依然存在,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挑战。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布局结构失衡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优质医疗资源缺乏,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不足,基层服务能力不强,中西医发展不协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三是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医防结合仍不够紧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需要进一步落实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缺乏联通共享,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对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引导作用不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的健康服务模式还没有建立。
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还不到位。公立医院比重、单体规模较大,而社会力量办医受相关因素影响,发展缓慢,运行困难,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以药补医机制仍需破除,“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科学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医保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五是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从经济层面看,我市仍处在经济增速换档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任务十分艰巨。从社会层面看,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趋缓,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健康养老压力陡增,户籍制度和生育政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出新的挑战。从健康层面看,生态环境污染、恶化和食品不安全对健康的损害日益加重,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快速变化,使慢性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群众健康需求呈多层次、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卫生与健康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
二、“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更为有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发展,提出“健康中国”建设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与健康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高度重视,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卫生计生作为社会事业重要组成和经济发展新兴产业的双重性更加明显,发展的内在动力将不断增强。
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社会办医、分级诊疗、基层运行新机制和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开始调整,由此带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制度、药品采购供应等一系列的深刻变革,医改真正进入了解决深层次机制体制问题的深水区,改革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显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任务更趋繁重。到2020年我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人口预期将达到570万,随着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快速变化,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等因素的叠加,进一步加大了卫生计生服务的需求压力,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四是健康产业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提出新挑战。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提出新任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卫生与健康工作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了新思路。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常州”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为重点,以补短板、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加快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与健康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发展。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目的,以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策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努力让群众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更方便看病。
(二)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同发展。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强化政府保基本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实施政府和社会“两轮驱动”,促进多元化共同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按照增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促进可持续的要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入推进综合医改试点,更加注重卫生计生事业与健康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和服务模式转变。
(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以满足健康服务需求、解决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统筹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化建设,统筹中西医融合发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城乡、区域、专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到2020年,基本建成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监管五位一体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均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常州”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发展壮大社会办医,有效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健康服务相关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防控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合理、优质高效,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公开透明,医疗卫生监管体系监管有力。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总量适度增加,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量适宜、结构更优化。基层能力建设全面达标,儿童、妇幼、康复、精神等薄弱专科建设显著改善,中医药发展整体实力保持全省领先,医学科技水平能力进一步增强,“智慧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人口均衡发展政策进一步落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继续保持人口适度增长,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家庭发展福利政策,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平衡。
二、主要指标
(一)居民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政策兑现率≥95%。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90%。
(三)卫生资源配置。资源总量适度增加,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量适宜、结构更优化。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按6.37张预留空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 55人,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力争达到3. 18人,医护比逐步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康复、儿童、精神等专科建设薄弱局面显著改善。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5%以上。
(四)公共卫生。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达标。全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稳定在150/10万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规划目标按期实现,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45%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市90%的县(市、区)达到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五)爱国卫生。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居民体质合格率达93%以上;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8%。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均达到100元。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项目。
(七)基层卫生事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2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9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标准,8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15%以上的村卫生室分别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力争达到70%。
(八)妇幼健康服务。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100%。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以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九)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先进行列,部分临床专科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以三级医院为龙头,建成覆盖全市(含武进、金坛、溧阳、新北、经开区)的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分级诊疗制度县(市、区)覆盖率100%。
(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县级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违反行为查处率100%。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十一)卫生投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左右。
(十二)卫生人才与科技创新。以“科教强卫”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建成省重点学科(实验室)、创新团队1-2个、省重点专科2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100个以上、引进和培育20个以上卫生创新团队;引进和培养30名以上卫生领军人才、60名以上卫生拔尖人才、60名以上医学博士。全面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新进岗的医师规范化培训率100%,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不少于3.5名。
(十三)中医药发展。新增18个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学科,20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培养10名以上市级名中医。新开展80项市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研究。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万常住人口公立中医院床位数力争达到8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4人。
常州市“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市标
|
指标性质
|
人口
与计
划生
育
|
1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4左右
|
预期性
|
2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基本正常
|
预期性
|
3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
90
|
预期性
|
健康
状况
|
4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82
|
预期性
|
5
|
婴儿死亡率(‰)
|
≤5
|
预期性
|
6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6
|
预期性
|
7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
|
预期性
|
疾病
预防
控制
|
8
|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10万)
|
≤150
|
预期性
|
9
|
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
≤6000
|
预期性
|
10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35
|
预期性
|
11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约束性
|
12
|
血吸虫病消除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13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0
|
预期性
|
14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比2015年降低
10%以上
|
预期性
|
妇幼
卫生
|
15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
|
预期性
|
16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90
|
约束性
|
17
|
出生缺陷发生率(‰)
|
≤5
|
预期性
|
18
|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健全率(%)
|
100
|
约束性
|
19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约束性
|
20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约束性
|
卫生
监督
|
21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类别的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22
|
卫生监督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医疗
服务
|
23
|
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7.5
|
预期性
|
24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
|
预期性
|
医疗
服务
|
25
|
分级诊疗制度县(市、区)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26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重(%)
|
≥70
|
约束性
|
27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0
|
预期性
|
28
|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
|
≥70
|
约束性
|
爱国
卫生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100
|
约束性
|
30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8
|
预期性
|
31
|
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预期性
|
卫生
资源
|
32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5
|
约束性
|
33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18
|
预期性
|
3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5
|
预期性
|
35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6.37
|
约束性
|
卫生
投入
|
36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
|
约束性
|
37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
≥100
|
预期性
|
38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75
|
预期性
|
智慧
健康
|
39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管理率(%)
|
≥80
|
约束性
|
40
|
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利用率(%)
|
≥80
|
约束性
|
41
|
县级以上医院面向基层远程医疗服务比例(%)
|
≥70
|
预期性
|
中医
药事
业
|
42
|
二级中医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8
|
预期性
|
43
|
三级中医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10
|
预期性
|
44
|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40
|
预期性
|
45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中医床位数(张)
|
≥0.8
|
约束性
|
第四章 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1.合理控制发展规模。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定位、数量、规模及布局,落实和预留发展用地,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要素。2015年底全市规划千人/医疗床位数为5.67张(含目前在建及已确定的项目预计增加床位0.6张)。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现状、变化趋势,结合床位使用率、住院率和平均住院日数据,并考虑老龄化、城镇化、生育政策调整、医疗费用增长的可承受力以及信息化带来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等因素,2020年千人/医疗床位数规划控制为6.37张,总床位数为36321张。基本满足适度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战时防护安全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常州市“十三五”医疗床位规划总表
|
现状(含在建)
|
规 划
|
发展导向
|
国家纲要配比千人床位数
|
|
床位数
|
千人
床位数
|
床位数
|
千人
床位数
|
公立
医院
|
19550
|
4.16
(含在建0.6)
|
20740
|
3.64
|
公立医院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
|
3.3
|
社会
办医
|
2200
|
0.47
|
8550
|
1.50
|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
1.5
|
基层
医疗
|
4895
|
1.04
|
7031
|
1.23
|
优化城乡“15分钟”健康圈建设
|
1.2
|
总计
|
26645
|
5.67
|
36321
|
6.37
|
|
6
|
2.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构建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市公立医院除“十二五”总体规划续建、布局调整、薄弱专科建设及老旧房屋改造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新增床位主要用于扶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及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公立医院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千人/医疗床位数由4.16张调整至3.67张;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并完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网格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15分钟”健康圈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千人/医疗床位数由1.04张调整至1.23张;按千人/医疗床位数1.5张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发展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十二五”期末服务人口为469.7万,“十三五”期间服务人口根据《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定为570万。
各辖市区“十三五”医疗床位分配一览表
|
医院
|
基层医疗
机构
|
总计
|
公立医院
|
社会办医
|
市级
公立医院
|
区级
公立医院
|
其他
公立医院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含
在建)
|
(含
在建)
|
(含
在建)
|
(含
在建)
|
(含
在建)
|
(含
在建)
|
武进
|
2050
|
2300
|
2750
|
3000
|
0
|
0
|
360
|
2250
|
1527
|
1840
|
6687
|
9390
|
金坛
|
0
|
0
|
1680
|
1800
|
0
|
0
|
250
|
800
|
523
|
768
|
2453
|
3368
|
溧阳
|
0
|
0
|
1830
|
1950
|
330
|
600
|
380
|
1200
|
900
|
1577
|
3440
|
5327
|
新北
|
500
|
1000
|
0
|
200
|
0
|
0
|
270
|
1350
|
1108
|
1546
|
2228
|
4096
|
天宁
|
7770
|
7500
|
0
|
0
|
1290
|
1390
|
500
|
1900
|
417
|
660
|
9977
|
11450
|
钟楼
|
1350
|
1000
|
0
|
0
|
0
|
0
|
440
|
1050
|
420
|
640
|
1860
|
2690
|
总计
|
11670
|
11800
|
6260
|
6950
|
1620
|
1990
|
2200
|
8550
|
4895
|
7031
|
26645
|
36321
|
3.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确定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符合实际的新建、改扩建、迁建及调整项目,有效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标准和建设水平。其中:规划市级公立医院续建、布局调整、薄弱专科建设及危旧房屋改造项目11个;规划县级公立医院续建、新建、迁建及改扩建项目7个;规划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7个。完善新建和改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规划公共卫生新建、迁建、改建等项目26个;规划社会力量办医重点扶持项目32个,为支持现有社会办医院发展及继续引进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中医、薄弱专科医院预留空间。
4.进一步整合完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整合市办和县(区)办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别成立市、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全市各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家“春晖家园”。全市每年打造10个生育关怀帮扶基地,提高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发展能力。新建15家康健驿站。新设100个自助式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
二、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推进防治结合。积极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治机制,实现功能互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服务购买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精神卫生、采供血和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优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常住人口比例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数,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达到基本现代化标准,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2.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各辖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和肿瘤登记报告,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提高早诊早治率。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对癌症等患者的随访和康复指导。到2020年,因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比2015年降低10%。
3.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提高各类传染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处置能力,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有效应对霍乱、麻疹、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扎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检测和随访管理,诊断发现并开展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80%以上。进一步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和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力度,推进肺结核患者全程随诊管理。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全部达到消除标准,基本消除血吸虫病危害。实现消除疟疾、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加强疫苗采购和预防接种管理,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4.稳步扩大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强化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在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要求和我市实际,选择适宜项目逐步纳入服务范围。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市人均达到100元以上。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服务差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施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5.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健全以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为主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计划生育门诊等为基础,民办专科医院等为补充的新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100%,溧阳、金坛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优化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加快辅助生殖技术发展。加强综合医院和规模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和儿科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妇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妇幼健康工作的考核和指导,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和助产技术质量评价,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门诊建设和管理。
“十三五”全市产科资源规划设置总表
|
|
“十二五”末
|
“十三五”末
|
类别
|
机构数
|
产科
床位数
|
床位
使用率%
|
出院
产妇数
|
产科
床位数
|
床位
使用率%
|
出院
产妇数
|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
10
|
382
|
91
|
21540
|
600
|
85
|
25000
|
妇幼保健院
|
2
|
258
|
98.7
|
13411
|
350
|
90
|
16000
|
基层医疗机构
|
42
|
556
|
40
|
12524
|
550
|
55
|
17000
|
民营医院
|
5
|
100
|
42
|
2194
|
250
|
50
|
7000
|
合计
|
59
|
1296
|
68.7
|
49669
|
1750
|
70
|
65000
|
“十三五”市直各医院产科资源配置情况
|
“十二五”末现状
|
“十三五”规划
|
机构
|
产科
床位数
|
床位
使用率%
|
出院
产妇数
|
产科
床位数
|
床位
使用率%
|
出院产妇数
|
一院
|
|
|
|
99
|
85
|
5000
|
二院
|
59
|
96
|
2668
|
100
|
85
|
5000
|
中医院
|
49
|
106
|
3723
|
70
|
85
|
4000
|
三院
|
32
|
100
|
1787
|
40
|
85
|
1800
|
四院
|
17
|
86.6%
|
774
|
35
|
85
|
1600
|
妇幼保健院
|
220
|
104
|
12611
|
300
|
90
|
14000
|
七院
|
33
|
90
|
2082
|
50
|
85
|
2100
|
合计
|
410
|
103
|
23785
|
654
|
87.8
|
33500
|
6.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建设,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辖市、区全面达到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国家“两个规范”,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卫生应急工作,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提升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高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拓展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强化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有序推进队伍、储备、信息和社会支撑系统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具有应变能力的卫生应急体系,有效履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7.提升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执法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效率、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加强对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药品以及医用耗材使用等的回溯检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专项行动,维护卫生计生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推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达标建设,改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依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和企业标准备案等工作。市县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设立食品安全首席卫生监督员和首席专家。建立以服务数量和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健全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提高卫生监督智能化水平。
8.提升采供血保障能力。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新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指标纳入小康社会、基本现代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无偿献血“五支队伍”建设,提升应急能力。以市为单位,继续实施血液集中化检测,探索建立跨区域性血液集中化检测中心。加强采供血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中心血站血库迁建和分站建设项目,合理增加、优化布局采血点(屋)、储血点。加强血液安全质量管理,实现血站质量管理体系和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对接,加强医院输血科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立临床输血质量培训中心。加快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血液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市中心血站与医院的信息共享,实现科学调配、精细管理、即时监管和全程追溯。
9.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按照江苏省《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第二版),建设覆盖城乡、省市联网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扩建或者异地重建“独立院前型”的急救中心和急救站,按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急救分站(点)布局。市级急救中心按每4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每10万人口配备1辆值班车,县(区市)按每5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每15万人口配备1辆值班车。救护人员配置基本达到医生、护士、驾驶员、担架员各一名的“4人”要求。完善急救医疗运行机制。健全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急诊ICU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全面达到省定标准和规范要求,实现院前、院内急救无缝对接,提供及时、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加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加强院前急救人员配备与队伍建设,解决好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急救人才匮乏及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加强“120”院前急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指挥调度功能,协调好院前和院内,提供及时、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加强培训与演练,提高急救人员的急救医疗服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急救科普宣传与培训,建设急救教育培训基地,普及推广急救知识。
10.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努力提升农村改厕及管理水平,科学防控病媒生物与相关疾病,全面落实控烟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城镇创建。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全市规划新增三级医院12所,其中三级综合医院5所、中医医院2所、专科医院5所。支持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金坛区人民医院、溧阳市人民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创建三级医院;支持金坛区中医医院、溧阳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支持市德安医院创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支持常州市口腔医院(常州市中医医院钟楼院区)创建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支持常州市康复医院创建三级康复专科医院。鼓励、支持4所社会力量办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其中综合医院2所、专科医院2所。规划全市三级医院总数为22所,规划床位总数20300张。
常州市“十三五”三级医院规划总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类 别
|
床位数(张)
|
1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3300
|
2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800
|
3
|
常州市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
|
1200
|
4
|
常州市口腔医院
|
口腔医院
|
保留原核定床位
|
5
|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传染病专科医院
|
1000
|
6
|
常州市肿瘤医院
|
肿瘤专科医院
|
1000
|
7
|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
妇幼保健院
|
500
|
8
|
常州市儿童医院
|
儿童专科医院
|
500
|
9
|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000
|
10
|
解放军第一○二医院
|
精神病专科医院
|
1000
|
11
|
常州市德安医院
|
精神病专科医院
|
1000
|
12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100
|
13
|
溧阳市中医院
|
中医医院
|
600
|
14
|
金坛区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000
|
15
|
金坛区中医医院
|
中医院
|
500
|
16
|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500
|
17
|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
|
800
|
18
|
常州市康复医院
|
专科医院
|
500
|
19
|
社会力量办2家
|
综合医院
|
1000
|
20
|
社会力量办2家
|
专科医院
|
1000
|
合计
|
|
|
20300
|
常州市“十三五”二级医院规划总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床位数
|
1
|
燕山新城医院
|
综合医院
|
200
|
2
|
溧阳规划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
|
150
|
3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
|
康复医院
|
100
|
4
|
溧阳规划专科医院 1
|
专科医院
|
100
|
5
|
溧阳规划专科医院 2
|
专科医院
|
100
|
6
|
溧阳规划专科医院 3
|
专科医院
|
100
|
7
|
溧阳茶亭医院
|
综合医院
|
125
|
8
|
金坛规划医院 1
|
综合医院
|
400
|
9
|
金坛规划医院 2
|
中医医院
|
10
|
金坛规划医院 3
|
专科医院
|
11
|
金坛京东护理院
|
专科医院
|
200
|
12
|
金东方医院
|
综合医院
|
500
|
13
|
金东方护理院
|
专科医院
|
500
|
14
|
经开区专科医院
|
专科医院
|
150
|
15
|
常州谱瑞眼科医院
|
专科医院
|
64
|
16
|
常州华山医院
|
专科医院
|
120
|
17
|
常州鼎武康复医院
|
专科医院
|
150
|
18
|
常州新北专科医院
|
专科医院
|
100
|
19
|
常州仁慈医院
|
专科医院
|
100
|
20
|
常州市中医医院骨伤康复医院
|
中医专科医院
|
300
|
21
|
常州激光医院
|
综合医院
|
110
|
22
|
常州星明医院
|
综合医院
|
100
|
23
|
邹区规划医院
|
综合医院
|
100
|
24
|
钟楼社会办中医院
|
中医医院
|
100
|
25
|
钟楼规划康复医院
|
康复医院
|
100
|
26
|
常州泽明眼科医院
|
眼科医院
|
100
|
27
|
常州金林骨科医院
|
骨科医院
|
120
|
28
|
常州瀚景口腔医院
|
口腔医院
|
15
|
29
|
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
精神病专科医院
|
300
|
30
|
武进第三人民医院
|
精神病专科医院
|
500
|
31
|
新北区精神病康复医院
|
精神病专科医院
|
200
|
合计
|
|
|
5204
|
3.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设置
根据中心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推动建立网络化基层服务体系。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规划设置19家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其中:溧阳市5家、金坛区3家、武进区5家、新北区4家、天宁区1家、钟楼区1家,规划床位总数约3120张。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具备二级医院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上引下联的作用,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常州市“十三五”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规划总表
单位:张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床位数
|
1
|
溧阳市戴埠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20
|
2
|
溧阳市南渡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300
|
3
|
溧阳市竹箦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10
|
4
|
溧阳市社褚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00
|
5
|
溧阳市溧城镇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00
|
6
|
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00
|
7
|
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00
|
8
|
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
|
妇幼专科医院
|
100
|
9
|
武进区湟里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20
|
10
|
武进区洛阳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20
|
11
|
武进区前黄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150
|
12
|
武进区横山桥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200
|
13
|
经开区横林人民医院
|
中西医结合医院
|
300
|
14
|
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200
|
15
|
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医院
|
280
|
16
|
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200
|
17
|
新北区孟河镇卫生院
|
中医院
|
300
|
18
|
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20
|
19
|
钟楼区邹区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100
|
合计
|
|
|
3120
|
4.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整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探索,建立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全市精神病专科开放床位由1533张增加到2200张,每万人精神科床位达到3.8张以上,其中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900张,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1300张。建立完善精神病医疗服务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类提供精神病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强化“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建立精神科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机制,强化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工作,规范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管理和康复服务,提高严重精神疾病障碍治疗率和管理水平。依托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相应规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中心,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加强精神卫生专门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0.38名,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由408人增加到600人。新增市级以上精神科专业临床重点专科1个。重性精神病、抑郁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接近或达到全省领先地位。
常州市“十三五”规划精神专科床位总表
单位:张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现有床位
|
规划床位
|
1
|
解放军第一○二医院
|
400
|
400
|
2
|
常州市德安医院
|
358
|
500
|
3
|
溧阳市南渡镇中心卫生院
|
150
|
300
|
4
|
武进区第三人民医院
|
300
|
500
|
5
|
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
325
|
300
|
6
|
新北区精神病康复医院
|
0
|
200
|
|
总计
|
1533
|
2200
|
5.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儿童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儿科为补充的全市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十三五”期间全市儿童专科床位由956张增加到1200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2.2张以上;儿科专业医师人数由385人增加到500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8名。市儿童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逐步在设置儿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内设立儿科重症监护室,提高儿童危重症疾病的抢救能力和水平。县级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加大市儿童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儿科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的力度。加大儿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以省、市级儿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目标,推进儿童疾病诊疗科技创新,创建儿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儿童重大疾病诊疗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全方位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常州市“十三五”规划儿童专科床位总表
单位:张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现有床位
|
规划床位
|
1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67
|
80
|
2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94
|
110
|
3
|
市中医医院
|
8
|
15
|
4
|
市肿瘤医院
|
37
|
45
|
5
|
市妇幼保健院
|
50
|
60
|
6
|
市儿童医院
|
400
|
500
|
7
|
市第七人民医院
|
43
|
50
|
8
|
溧阳
|
65
|
80
|
9
|
金坛
|
51
|
80
|
10
|
武进
|
141
|
180
|
合计
|
|
956
|
1200
|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鼓励多形式举办学校卫生机构,将学校卫生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6.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主体、金坛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溧阳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儿童医院传染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为补充的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全市传染病床位由570张增加到700张,传染专业医务人员由368人增加到450人。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成高标准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创建具有传染病专科特色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金坛、溧阳人民医院建立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日常诊治水平和突发疫情的应急救治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比较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具备收治无法转运的危重传染病病人的ICU隔离单间床位1-2张。提高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临床识别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提高医疗救治成功率。
常州市“十三五”规划传染病专科床位总表
单位:张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现有床位
|
规划床位
|
1
|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495
|
600
|
2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45
|
60
|
3
|
金坛市人民医院
|
30
|
40
|
|
总计
|
570
|
700
|
7. 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康复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防、治、康”相结合,逐步形成“综合医院-康复专科医院-其他康复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家庭”一体化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支持常州市康复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总床位数的3%-5%设置康复医学科。常州市儿童医院以儿童康复为重点,常州市德安医院以精神康复、老年康复为重点,建设康复医学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采取中西医结合,建设康复医学科。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投资兴办康复专业医疗机构,支持做强、做优。康复医学床位由1185张增加到2000张,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增加。探索建立医疗康复与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合作发展模式。加大康复医学技术和科研建设,紧密跟踪康复医学科技发展,注重与临床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互联网技术等的结合,提升康复服务技术水平。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康复医学科,设置康复护理床位。80%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常州市“十三五”康复医疗机构规划建设表
单位名称
|
现有床位
|
规划床位
|
常州市一院
|
|
90
|
常州市二院
|
|
50
|
常州市中医医院
|
45
|
50
|
常州市肿瘤医院
|
|
30
|
常州市儿童医院
|
20
|
30
|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4
|
30
|
常州市德安医院
|
98
|
300
|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
|
45
|
武进区康复医院
|
127
|
150
|
金坛市人民医院
|
10
|
30
|
金坛市中医医院
|
15
|
15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28
|
32
|
溧阳市中医医院
|
2
|
18
|
常州市康复医院
|
140
|
375
|
江苏福恬康复医院
|
60
|
75
|
民营康复专科医院
|
100
|
105
|
基层医疗机构
|
536
|
575
|
合计
|
1185
|
2000
|
8. 加强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业护理队伍建设,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67人增加到3.18人,医护比由1:1.05逐步增加到1:1.25,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比达到1:0.8,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病区护士比达到1:0.6;二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比达到1:0.7,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病区护士比达到1:0.5。全面深化临床护理内涵,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快速发展护理学科建设,争创省护理重点专科1个。新增1~2个省级专科护士临床专业培训基地或实践基地,建立3~5个市级护士专业化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市级护士专业化培训。
9.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将诊疗模式由“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提供门诊、住院多专业一体化综合服务的新模式。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院内感染发生率控制在3.2%以下。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控制度。进一步优化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推行日间手术,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规范化建设,倡导推进实名制就诊,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30天再住院率低于2.4%。
1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卫生计生行风管理制度,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卫生计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医患携手共筑情感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搭建医患沟通桥梁,畅通投诉渠道,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尊医重卫”和理性就医观念。建立健全医院志愿者服务机制,发展专业医务社会工作,增进医患之间相互理解和信任。
四、大力发展中医中药事业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和优化中医药资源,完善以市、县级中医类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为补充,建立涵盖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市中医医院床位按每万人不低于8张配置,总数为4720张。其中常州市中医医院继续保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续建急诊病房大楼、新建中药制剂生产中心、孟河医派传承与发展基地及孟河医学研究院等;武进中医医院保持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续建门诊病房综合大楼;溧阳市中医医院原址改扩建,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金坛区中医医院继续保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鼓励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常州经开区横林人民医院原址改扩建,建设病房楼一幢,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创建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北区孟河卫生院新建门诊大楼及中医特色街区,创建二级中医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建立养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老年病、护理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疗、中医健康养生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常州市“十三五”中医床位规划总表
单位:张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级别
|
床位数
|
1
|
常州市中医医院
|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
1200
|
2
|
溧阳中医医院
|
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
600
|
3
|
金坛中医医院
|
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
500
|
4
|
武进中医医院
|
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
800
|
5
|
经开区横林人民医院
|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
300
|
6
|
新北区孟河卫生院
|
二级中医医院
|
300
|
7
|
溧阳市社会力量办中医专科医院
|
二级中医专科医院
|
150
|
8
|
金坛区社会力量办中医专科医院
|
二级中医专科医院
|
100
|
9
|
常州市中医医院骨伤康复医院
|
二级中医专科医院
|
300
|
10
|
钟楼区社会力量办中医专科医院
|
二级中医专科医院
|
100
|
|
其他
|
|
370
|
|
总计
|
|
4720
|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按时通过复审。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关键问题,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创新,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和中医药应急救治条件建设,提高临床疗效。不断提高中医药应对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培育和建成一批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中医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临床专科。建设2-3个市级以上中医临床诊疗中心,新增9个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20个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和特色专科,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完善并推广综合性医院中医科规范化建设工作,引导各级综合医院重视中医药和中西医临床协作工作,100%的三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95%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新增10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1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3.促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挖掘、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和规范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以孟河医派为重点,加强当代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和成果推广。常州市孟河医学研究所升格为常州市孟河医学研究院。完成国家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孟河医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在继承的基础上,吸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丰富并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推动常州市中医医院制剂室(中心)建设。建设3个市级以上中医重点学科,新开展80项市级以上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争创1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完善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师承教育与毕业后教育融合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加强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新增10名省级以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育8-10名市级以上中医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新增10名市级以上名中医、10名基层名中医,新培养20名市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
五、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市级政府主要办好2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1所三级妇幼保健院,以及精神、儿童、传染、肿瘤等专科医疗机构;县级政府主要办好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各1所。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单体规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比例。新建、迁建医院主要在新城区、城乡接合部进行布局,提高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坚持强基层、补短板、调结构,重点扶持精神、儿童、妇幼、传染、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2.改革管理体制。市级及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同级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章程批准、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理事会和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的综合性绩效考核体系,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探索试点第三方机构评价。稳步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去行政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试点院长聘任制和年薪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和问责制。
3.创新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薪酬管理,积极推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搞活公立医院内部分配机制,制定绩效工资制度优化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医务公开、院务公开。
4.完善补偿机制。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在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投入政策。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新增债务,将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债务剥离、政府债券、财政补助等多渠道逐步予以化解。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在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成本定价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进下放至市管理权限、市场调节价等项目的合理调整。深入改革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等政策,使医药价格的结构性调整更加科学、合理,做到既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又切实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公立医院药占比降低到30%以下。
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在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方面的责任,坚持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主导作用。每个建制乡镇至少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有乡镇卫生院60所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所左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达到省定标准。进一步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完善政府基层财政补助方式,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围绕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的要求,支持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为居民提供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指导、巡回医疗等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加快推行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2人左右配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1.2人左右配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0.3人左右配备。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计划、免费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优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拓宽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建立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因编制数额限制难以满足医疗卫生业务开展需要的,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办法保障工作开展。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探索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健全机构负责人选拔聘任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的办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政策,发挥医保制度的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引导医保对象主动在基层首诊或向基层转诊。完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基层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加大绩效工资自主分配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绩效工资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水平,允许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按规定获取合理报酬。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七、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1.明确社会办医总量。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放宽服务领域限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改造,或与公立医院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重点扶持社会资本举办群众需求大、供给不足的中医类专科、儿科、护理、精神、康复、医养结合和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其他专业医疗服务机构以及特需高端医疗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局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常州市“十三五”社会力量办医床位规划表
单位:张
|
“十三五”规划预留床位数
|
三级综合
|
二级综合
|
二级中医
|
三级专科
|
二级专科
|
其他
|
个数
|
床位
|
个数
|
床位
|
个数
|
床位
|
个数
|
床位
|
个数
|
床位
|
个数
|
床位
|
武进
|
2250
|
|
|
2
|
1000
|
|
|
1
|
500
|
2
|
214
|
—
|
536
|
金坛
|
800
|
|
|
1
|
100
|
1
|
100
|
|
|
2
|
300
|
—
|
200
|
溧阳
|
1200
|
|
|
2
|
325
|
1
|
150
|
|
|
4
|
400
|
—
|
325
|
新北
|
1350
|
1
|
500
|
|
|
|
|
|
|
3
|
370
|
—
|
480
|
天宁
|
1900
|
1
|
500
|
|
|
1
|
300
|
1
|
500
|
1
|
100
|
—
|
500
|
钟楼
|
1050
|
|
|
3
|
310
|
1
|
100
|
|
|
4
|
335
|
—
|
305
|
总计
|
8550
|
2
|
1000
|
8
|
1835
|
4
|
650
|
2
|
1000
|
16
|
1719
|
—
|
2346
|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公开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制度,动态发布规划周期内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完善社会办医院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为32家二级以上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提供独立用地或稳定办医场所保障。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并获取合规报酬。进一步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科研立项、技术准入等方面的同等待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专科对口指导关系,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八、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
1.加快推动医联体建设。以服务、管理、信息一体化为手段,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建成医联体,以区域型医联体为主体,覆盖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其中:市一院与钟楼辖区内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一院区域型医联体。市二院与天宁辖区内7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二院区域型医联体。在促进已自愿组建医联体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市一院、市二院可以跨地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共建专科型医联体。市肿瘤医院与新北辖区内1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北区区域型医联体,市七院与经开区内7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七院区域型医联体,市妇幼保健院与全市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建立常州市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市中医院以及其它委属三级专科医院、常州市德安医院充分发挥各自专科特色与优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医联体。在天宁区和钟楼区范围内组建1-2个人员、资产、管理一体化的托管型或集团化紧密型医联体。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或者医疗集团),力争医联体覆盖所有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调整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和价格机制。将自主选择与政策导向相结合,逐步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有序就医的格局。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以基层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完善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结对帮扶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和公共卫生机构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快速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有序流动。
3.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以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为纽带,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基层设备、人员、技术问题,实现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共享。依托现有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办医资源,建立10个以上医联体单位内的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病理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远程医疗和远程示教的信息渠道。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区域型医联体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或者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和优势,建设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和共建专科床位,方便医联体内双向转诊。
九、统筹推进“健康常州”建设
1.积极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综合运用各种途径,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和美好城市建设,依法加大大气、水、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等治理力度。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和发展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巩固农村改厕成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控禁烟,从源头上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群众体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支持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在特定时段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加大体育与医疗、养老等融合力度,积极发挥体育在防病、治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市、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2.加快发展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优化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拓展服务功能,落实优待政策,优化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深入开展老年病防治研究。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组织。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力争所有养老机构都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大力扶持和发展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全面加强老年人康复服务。
常州市德安医院、常州市康复医院、常州鼎武康复医院、常州仁慈医院进一步做大做强老年康复医学科,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1000张左右。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相关医疗服务机构,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构建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融合服务机构占总数的60%以上,规划总床位数3000张。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100%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老年护理、康复床位数达到2000张左右。构建社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平台,100%的社区能配套医养融合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能力。全市具有医养融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0%以上, 10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健康事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扩大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引进国内外健康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本,提供人性化的体检、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发展养生、医疗健康旅游、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产品,与商业健康保险相衔接,提供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培育壮大健康服务支撑产业,积极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信息化服务产品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大建设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等服务。支持临床使用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等医药产品。
依托常州旅游、医疗、养生资源,形成以医疗康复、休闲养生、健康养老为主要内容的优质养老服务和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重点业态繁荣的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到2020年,将常州打造成国内知名的集医疗服务、体育健身、健康促进等为一体的健康之城。
医疗康复:全面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二、三级康复医院建设,夯实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放大传统中医诊疗优势,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深化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全力打造“预防、康复、治疗”一体的医疗服务链,把我市建成国内知名的医疗康复、健康管理集聚区。
休闲养生:凸显健康养生概念,融合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常州向特色休闲城市转型。深度挖掘孟河医派等传统中医药文化资源,诠释茅山道教文化,培育中医和道文化养生品牌。依托四湖、四山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乡村休闲游示范区。大力开发休闲廊道等健身项目,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健康养老:依托常州地区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形成光华路老年产品一条街、武进西太湖健康医疗产业园、溧阳天颐谷养老产业园、金坛东方盐湖城养老产业园、新北小黄山养老产业园、天宁健康产业集聚区养老服务产业园等“一街五园”养老服务产业格局。
健康产业研究:整合产业资源、资本要素和智力资源,研究我市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科研技术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通过“发现、筛选、撮合、转化”的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助推区域内健康产业的整合、集聚和发展。
生物医药:重点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西太湖国际医疗产业园和中关村健康产业园,支持企业在消化系统药物、心血管药物、中药复方等现代生物制药和创伤骨科器材、诊疗设备、输液器材、康复器材等高端医疗器械领域不断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生态农业:加快建设以规模化、区域化和市场化为主导的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创建30个市级生态农业园区和10个省级生态农业园区。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骨干企业,全力推出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功能性农产品和保健食品,把天目湖、长荡湖、阳湖等打造成国内知名健康食品品牌。
十、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1.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应人员流动性要求,外来人口可凭居住证,相应办理医保。到2020年,城乡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8%,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适度增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建设,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制度,逐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到2020年,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比例和封顶线标准。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合力。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在“十二五”期末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2.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医保基金资源优势,强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谈判机制。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综合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病种分值结算等办法,扩大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试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进一步缩小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3.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管理,提高市级统筹运行质量。全面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防范基金风险。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和政策体系,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商业医保制度的衔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构建医保支付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诚信管理,防范医保欺诈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4.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放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效应。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序竞争。
十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基层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探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用药方式和途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衔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基层合理用药培训考核。
2.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保证质量,保障供应,降低虚高价格。完善急(抢)救药品、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加强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和预警,强化供需衔接,有效解决常用低价药品供应短缺问题。引导企业采用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提高流通配送能力,建立便民惠民、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网络。推行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水平。按照省卫计委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医药购销“两票制”,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保障患者用药选择权。
3.拓展提升采购平台功能。按照省卫计委要求,配合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加强采购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拓展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管功能,提升省市县三级监管工作效能。建立采购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医疗机构以及市相关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签订电子合同、在线支付结算、网上电子交易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平台智能化水平,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
4.强化药品合理使用监管。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医院药学部门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水平。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提高医院制剂配置现代化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加强药品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十二、提升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便民服务。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深入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督查考核。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3.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的可及性。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强生育服务咨询指导,大力普及孕前优生知识,提高优生健康检查质量,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应检尽检,增强孕前优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对象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实现“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城乡全覆盖。
4.强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基本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运行机制,满足流动人口健康服务需求。强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部门协作,加大区域协作工作力度,完善“一盘棋”工作机制,提升协作水平。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平台,推进信息互联互通;规范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逐步完善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利用和研究。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和关怀关爱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实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留守儿童健康促进工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5.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相关政策,建立政策兑现长效管理和动态增长机制,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探索推广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养老帮扶等工作模式,妥善解决其生活照料、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着力抓好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发展扶助、和谐家园推进和家庭文化建设五项行动。扩大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6.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加强对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完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强化孕期服务和孕情监测。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实施“圆梦女孩志愿行动”。
十三、强化人才与科技支撑
1.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保持在2.55人以上,注册护士数达到3.18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低于1∶0.6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人才规模与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
2.强化卫生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筹建常州大学医学院。制定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培育计划,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到2020年,建成特色优势明显、管理与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科研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重点学科(实验室)、创新团队1-2个、省重点专科2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100个以上、引进和培育20个以上卫生创新团队;引进和培养30名以上卫生领军人才、60名以上卫生拔尖人才、60名以上医学博士。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适当放宽对人才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控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达到40%。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试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的自主分配,包括专家年薪制以及与目标责任制挂钩的院长年薪制等。
4.推动卫生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以常州大学生命科学院为基础,建设常州大学医学院,增加医疗和护理本科教育,填补常州医学本科教育空白。推动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达标。规划预留约350亩红线用地,满足卫生科研教学长远发展需求。优化整合相关医学学术机构设置,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充分发挥市医学会在学术交流、继续教育、医学科普、医疗鉴定等方面的作用。
十四、切实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1.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应用。按照上级相关标准,完善我市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编码体系。强化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升市、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员人口信息、卫生计生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数据库,更好地支持跨区域、跨单位、跨业务的信息交换。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系统运行,保护用户隐私。到2020年,力争做到五大数据库覆盖全市人口并能动态更新信息,六大业务信息系统比较健全,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医院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促进规范化电子病历应用,建成一批“智慧医疗-数字化示范医院”。推动医院建设信息平台和医院临床、运营数据中心,并实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促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的共享调阅,支持临床路径和病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到2020年,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部分达到五、六级。统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综合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卫生应急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3.推进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发展。促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建立适用于区域型医联体的远程医疗业务平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区、市)。完善智慧健康服务支撑体系,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移动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自助服务。利用物联网技术,积极探索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监测和远程看护服务。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试点,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
4.实施“三个一”工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开展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的“三个一”工程建设。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的目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财政投入、价格、财税金融等保障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规定,落实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含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奖励补助等各项财政补助范围、补助内容、补助责任等政策,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健康服务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推动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探索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减少政府定价的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二、完善卫生计生法治体系
依法全面履行卫生计生部门职能。规范、完善、落实卫生计生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法及时对行使的权力进行动态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取消、下放、转移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卫生计生法治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卫生计生部门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深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机制,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大力推行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和依法逐级信访。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依法维权机制,依法处置医疗纠纷。
三、加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卫生计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坚持医务公开、院务公开,及时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加强全系统全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把信用作为医院等级评定、医生职称评聘、医药采购等工作中的相关依据。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改革发展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价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努力使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使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政府应加强规划统筹和引导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责任制,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要明确要求、落实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卫生计生规划体系建设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常州的总体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和工作要求,编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子规划。强化落实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健全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多元投入与统筹发展相协调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制度。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体系,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重点加强康复、精神、急救、儿童、妇幼健康、传染、医养结合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管理,形成比较完备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体系。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严肃性,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三、强化规划执行监督评估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我市卫生计生事业与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划年度执行情况要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切实增强规划的硬约束,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常州市卫生计生“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