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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质量再优化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关于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落实《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围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施各类环境财政政策并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市级各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资金保障。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辖市(区)环保机构部门预算经费2.21亿元,支持落实环保机构垂改经费保障机制。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生态绿城专项资金、老旧汽车淘汰补贴资金约1.24亿元,有力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主动适应“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一系列举措,争取获得中央、省专项资金近6.26亿元支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比上年同期增长17.58%。

二是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展绿色金融。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环保投融资渠道。鼓励信贷机构通过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环保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资金。依法合规开展低碳发展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目前常州市PPP项目中,供水、治污等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总投资金额78.3亿元,其中引进社会资本66.6亿元,占总投资金额的85.1%。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参股设立绿色低碳领域子基金,已撬动社会资本82.88亿元。

三是稳步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省市重点工作。分别完成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调研和省人大常委会《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作对接,研究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等重点工作资金保障方案,向环境治理的最难处攻坚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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