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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打造公物仓管理新机制 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日,常州市印发《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为开展资产公物仓管理明依据,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以资产灵活流动提高使用效率,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支持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管理信息化,注重调剂使用效率。公物仓是对可调剂使用、借用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作平台,常州创新打造虚拟公物仓为主、实体公物仓为辅的管理模式,依托“资产云”系统实现虚拟仓管理,以资产卡片信息为基础,对资产进入公物仓、在公物仓期间及退出公物仓等不同阶段的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目前,“资产云”平台对300余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有效支持虚拟仓动态管理运作。

(二)管理分类化,注重利用科学合理。界定可进入公物仓的资产范围,包括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等7种,划定可调剂资产和集中管理资产两大类别,规避形式化调剂,促进科学整合,确保进仓的能用、可用。规范两类资产入仓、在仓、出仓全流程管理主体与管理要求,便于单位零星调剂和临时机构集中调剂使用。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应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市临时机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所需资产,原则上应优先使用公物仓中符合条件的集中管理资产。目前已为2家单位调剂使用办公设备等资产700件。

(三)管理责任化,注重节约安全运行。明确管理方、使用方、监管方等各单位职责,市财政局是负责公物仓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物仓集中管理资产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物仓资产进行部门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公物仓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公物仓资产信息真实、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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