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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日上午10:00点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钱旭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亚瑾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   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士庆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宜猛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主持人员:王   鹏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鹏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19年以来,我市对烟花爆竹实行禁放,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禁放工作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政府副秘书长钱旭健先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亚瑾女士、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恺先生、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士庆先生、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吴宜猛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有请钱秘书长作新闻发布。

钱旭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旭健】各位媒体朋友: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光、烟尘、火药渣、废纸屑及噪声给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尤为突出,随着环境保护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已逐渐成为群众共识。从省内看,全省有11个设区市已通过人大立法、政府规章等形式,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2019年9月1日,《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市区部分区域、溧阳市部分区域实行全年禁放。

随着鼠年春节日益临近,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解读相关政策规定,深化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发动、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尤其是去年春节期间,市级62个机关部门直接对接一线社区,市区总动员数万人投入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攻坚战,基本实现“禁放区内无响声、禁放区外少响声”的预期目标,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AQI数据明显好于周边城市,烟花主要成分监测浓度(钾离子)较往年缩减4倍以上,禁放区内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人身伤害事故“零发生”,禁放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虽然2019年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仍不可掉以轻心,比如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现象仍然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仍然“在路上”。今年,市政府专门成立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公安、应急管理、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民政、交通运输等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在市公安局设立“禁放办”,各辖市、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架构,今年的禁放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销售”、“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我就讲这么多,下面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具体工作进行解读,并回答各位记者们的提问。谢谢大家!

【王鹏】谢谢钱秘书长,下面请沈亚瑾支队长作新闻发布。

沈亚瑾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沈亚瑾】各位记者朋友们:

根据今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安排,我就其中几个需要注意的重点方面再作下解读:

一、禁放通告及管理办法解读

2019年1月4日,市政府发布《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起实行市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为从法治层面对《通告》进行细化,2019年6月27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通告》及《管理办法》,我市禁放区域面积为314.9平方公里,涉及常住人口245万,27个街道(乡镇)、359个社区(村委),960个住宅小区,657个自然村。禁放区域包括: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四)金坛区禁放区域: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五)溧阳市禁放区域: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G233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溧阳市禁放区域)。

相对于去年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今年增加了溧阳部分市区,全部实行全年禁放。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禁放地点也较去年扩大,新增2类禁放地点,主要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以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下列禁放区域外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禁放工作安排

依据《2020年常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将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做到全民知晓。禁放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取决于能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决于全社会是否共同参与和自觉遵守。去年,我们通过运用“声、屏、报、网、微”等宣传媒介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引导,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比如去年春节期间,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朱女士年过七旬,仍然响应禁放号召,当起了玲珑社区的兼职网格员,还带动儿子、孙子女一家祖孙5人加入巡查队伍,赢得街坊邻里一致称赞。今年,市“禁放办”已经印制了《禁放通告》、温馨提示张贴画、致市民的一封信等9大类180余万份宣传资料,将继续开展时间集中、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使全市人民做到“六知”(知禁放背景、知禁放区域、知禁放地点、知禁放时间、知燃放后果、知举报路径),期间,将重点围绕“五个主题、四类燃放群体、两类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五个主题为减少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法经营以及环境整治;四类燃放群体为向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建筑工地业主、新婚夫妇、中小学生;两类重点人群为禁放区周边烟花爆竹销售业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二是突出整治,筑牢安全防线。春节前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捣毁一批私自存储窝点、关停一批违规销售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阻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加大对进出治安卡口、收费站点可疑车辆的盘查堵截,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顺线摧毁制贩网络。

三是突出巡防,强化管控网络。建立健全禁放管控网格化工作体系,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禁放管控网络,目前全市共将禁放区域划分为3078个网格,每个配备3-5名专兼职网格员+楼道长+禁放志愿者,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管控触角延伸至每个街巷、小区、商家和企业单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四是突出查处,防止破窗效应。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唯有严格执法才能确保禁放政策贯彻实施到位。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行为,我们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听劝导依然我行我素违规燃放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一律予以曝光。

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为满足部分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市民朋友,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在禁放区域外设立了6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各地公安部门会同城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将共同维护集中燃放点的人员安全及燃放秩序,引导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6个集中燃放点的具体位置为:

1.金坛区:华城路以南、复兴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北,前居午村组空地

2.武进区:滆湖公园东门门口广场

3.新北区:常州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区管委会广场(龙虎塘街道新科路)

4.天宁区:中吴大道北侧、凤凰公园西侧、光华路南侧、芳田路东侧所形成区域

5.钟楼区:312国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钟楼区邹区镇灯博广场

6.经开区:横山桥派出所(华喜路5号)西侧空地区域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王鹏】谢谢沈支队长,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江苏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江苏法制报记者】

我是江苏法制报的记者,请问市生态环境局王恺副局长,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空气环境具体造成怎样的影响?2019年实施禁放后,去年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情况怎样?

王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恺】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等,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和无机盐。燃放时将主要产生粉尘,还有二氧化硫(SO2)、氮的氧化物(NOx),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还会产生一氧化碳(CO),这些都对人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过年时间集中燃放会导致短时间内大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急剧上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短时会使空气质量从良变为中度污染甚至重度污染。

根据2019年2月4日中午至5日上午的PM2.5数据分析,市区和金坛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当时未禁放的溧阳,市区六个国控站点,在凌晨和早晨数据变化平稳,未出现明显波动,而溧阳市两个站点数据,在4日傍晚开始至5日凌晨,PM2.5浓度显著高于常州市区,表明溧阳市空气质量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显著。其中2月4日22时-5日0时,溧阳市东门子站PM2.5浓度高达156-273微克每立方米,为市区同时段的3至5倍;5日7时至8时,溧阳东门子站PM2.5浓度高达249-488微克每立方米,为同时段市区PM2.5浓度的5至10倍,从长三角部分城市AQI数据看,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常州市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周边城市,其中在4日22时至5日0时,我市空气质量为良,而周边的镇江和扬州均在中度至重度污染,无锡也处于轻度污染,说明我市烟花爆竹禁放效果明显。

现代快报记者现场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

请问市消防救援支队吴宜猛副支队长,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危害性有多大?

吴宜猛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吴宜猛】

每逢佳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燃放时易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2008年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因燃放烟花,引燃顶棚吸音海绵发生火灾,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2009年2月9日,北京市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1名消防员牺牲,6名消防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6亿元;2011年2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燃放烟花导致火灾发生,合计过火面积1.0839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9384万元。所以,认识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危险性,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尤为重要。我市自去年烟花爆竹禁放以来,火灾起数得到大幅下降,禁放区域内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常州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

请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沈亚瑾支队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日常生活中,如果有市民发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举报?

【沈亚瑾】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包括行政拘留在内的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有发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方式包括:

1.电话举报:市民朋友可直接拨打110,告知接警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地点、时间、违法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市民在现场拍摄视频或者照片的,可将相关材料主动提供给处警民警,配合民警开展调查。

2.微信举报:市民朋友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常州”或“常州公安微警务”,点击菜单栏中的“微互动”选择“违法犯罪举报”栏目中“烟花爆竹线索举报”,查看相关须知后,进入举报页面填写具体信息,点击提交。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确系违规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给予举报人微信红包奖励。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常州发布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发布记者】

请问市应急管理局李士庆副局长,目前我市禁放区域内是否还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在禁放区域外,广大市民应如何选购合法的烟花爆竹产品?

 

李士庆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士庆】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告》及《管理办法》,我市禁放区域内不再规划布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各辖市、区在禁放区域外重新核定零售店规划布点,同时为确保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依据《常州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市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行回收,各地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雇用批发企业的车辆、人员(专家)装运回购和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并通过经济补贴的方式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目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回收、补贴工作已全部完成,禁放区域内已无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三无”、套牌超规格产品进入经营流通领域,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G4102-2008),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危化司函2019]18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7日颁发的《常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今年在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统一使用产品流向标识码,流向码编号具有唯一性,广大市民只要选购具有流向标识码的产品,烟花爆竹上流向标识码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查询产品生产厂家、销售公司、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达到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真实、准确、动态、安全”的目的。

【王鹏】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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