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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规范(试行)》和《基建工程中介机构采购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强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中介服务机构采购行为,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号召,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日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规范(试行)》和《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工程中介机构采购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两项《规范》”)。

两项《规范》依据现有规章制度和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对在政府采购起点以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的日常维修工程和有关中介机构采购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并与我市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无缝对接,实现了基建工程采购工作规范管理全覆盖。

两项《规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相互监督,集体决策,分类管理和注重效率的原则,分别对协议的供应商确定、具体工程的供应商确定、合同管理及费用支付、协议供应商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同时强调,日常维修工程采购和基建工程中介机构采购在接受多方监督管理的同时,要严格遵循有关工作纪律,确保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严格落实两项《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维修工程和有关中介机构采购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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