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部门动态 >> 正文

机关事务管理局:紧扣“四个突出”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行为,8月25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集市发改、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制定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暂行办法》进行专题研讨。

会议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解读了适用范围、巡检方式、巡检分类等有关条款,明确了由发改、财政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专项巡检工作,并邀请房屋安全鉴定、供电、燃气、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专项巡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查阅台账、问卷调查、上网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根据集中办公区域单位数量和巡检单位人员编制,分为重点巡检和一般巡检,并分别明确了相应巡检频次。与会各部门还围绕各自职能,就巡检内容、方式、要求及问题整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朱亚南主持研讨会,就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突出巡检重点,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突出抓好“安全”这一核心要素。二要强化部门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密切协同。三要突出整改问效,制定专项巡检记录,对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进行全过程留痕,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巡检整改监督。四要突出实用管用。广泛征求党政机关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基础上,尽快出台《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暂行办法》出台实施为契机,坚持以办公用房“一张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机制,严密组织、协同配合、形部门合力,不断提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水平,为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