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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7日下午2:00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周旭栋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   玲    常州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

                 许晓枫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主席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

【王志新】

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今天,我们请来了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许晓枫以及常州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许玲。下面先请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为大家介绍。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旭栋

【周旭栋】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于2018年8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面积和城市人员不断扩大,各类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城市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对公共汽车客运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水平与市民公交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增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大。近几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的相继出台和《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以及《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公共汽车客运政策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二是公共交通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更高水平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有利于加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衔接和配套,实现综合运输服务的高水平和效能的最大化,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但是公共汽车客运在缓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专用道建设方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公共汽车专用道的道路长度仅为72公里,公共汽车专用道设置比率仅为7.9%,远低于深圳、厦门等城市,公共汽车作为城市大容量运输服务方式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三是运营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基础设施不足,港湾式停靠站、首末站等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部分公交线路的开通运营。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吸引力不够强,部分线路等车时间长,行车速度慢,换乘不方便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四是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主动创新、智能应用、降本增效和改善服务的动力不足,财政保障公共汽车客运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还很大。制定《条例》,在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路权分配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作出制度化的安排,有利于贯彻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条例》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确保起草质量,我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充分借鉴、吸收了杭州、上海、哈尔滨、广州等地和省内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方面的立法经验,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条例》秉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共设7个章节、52条,分别是总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法律责任、附则,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从源头上改善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调控城市交通需求总量和出行结构,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平等、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交通出行。

三、《条例》的亮点和特色

一是部门协作更有效。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属于城市发展的一部分,根据政企分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着重明确规划、公安、城乡建设、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在职责体系上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良好的衔接和配合。

二是优先保障更有利。进一步细化了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确保规划有效衔接、用地保障到位、资金拨付到位,以发挥公共汽车作为城市大容量服务方式的优势,助力城市交通拥堵的缓解以及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三是设施配套更充分。强化了公交专用道、场站、站台等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解决因港湾式停靠站、首末站等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部分线路等车时间长,行车速度慢,换乘不够方便等问题。明确根据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年度计划和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范,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交通标志、标线和优先通行信号,保障公共汽车优先通行。

四是运营服务更优质。对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进行了规范,并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网络充值、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应用推进以及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建立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的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保障乘客的权益,回应了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公交出行需求。

发展好公共交通事业,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回应公众出行需求的民生大事,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以更高的目标定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推进我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奋斗姿态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借此机会,再次感谢市人大、各位媒体朋友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随着《条例》的施行,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必将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

谢谢大家!

【王志新】

谢谢周旭栋副局长的介绍,现在请媒体记者朋友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

请问许玲副主任,《条例》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常州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 许玲

【许玲】

《条例》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交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发展公共交通对建设集约化城市、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是理顺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体制。公共汽车客运发展是个系统工程,从政府管理层面就涉及交通运输、规划国土、城乡建设、公安、财政、价格、应急等许多主管部门,通过立法,理顺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相互衔接的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推进公共汽车客运事业的发展。

二是推进公交优先城市发展战略的落实。通过细化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突出资金投入、规划建设、土地划拨、路权保障的优先,发挥公共汽车作为城市大容量服务方式的优势,助力交通拥堵的缓解以及空气质量的改善。 

三是从源头上保障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范,并将其纳入道路和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中,从源头上解决因港湾式停靠站、首末站等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部分线路运行部顺畅、换乘不方便等问题。

四是立足服务公众、保障乘客权益,规范运营企业的服务。明确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服务规范提供服务;关注特殊群体的权益;鼓励运用现代科技,为乘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出通过满意度测评等公众参与方式,加强对运营企业服务的监督。

五是围绕保障安全、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规范乘客的乘车行为。如强调乘客不得有辱骂、殴打或者其他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行为,并明确了驾驶员的处置办法。针对我市BRT特有的公交形式,规定禁止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道或者不经专用通道进出快速公交封闭式站台等。

谢谢。

常州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电视台】

请问许晓枫处长,《条例》出台后,交通运输部门将从哪几个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常州运输管理处处长 许晓枫

【许晓枫】

公共汽车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条例》的实施将从规划引领、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运营安全等方面对其给予立法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规划的编制、调控和落实。

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编制和完善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衔接,将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年度计划,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一体化衔接。

2、继续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有关要求和市民出行需求,重点做好公交盲区、公交与轨道衔接片区的公交场站选址、规划和建设,以及新建、改扩建城市主管道的港湾式候车亭建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场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保持场站使用权的稳定,保障正常运营。同时,强化对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

3、着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一是继续扩大公共交通服务范围。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居民出行需求特点,适时调整和优化公交线网结构,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方便乘客出行。二是提高换乘便利性。做好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公共自行车、高铁站、汽车站等不同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下一阶段将重点研究制定不同交通出行方式之前的换乘优惠措施,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三是提高乘坐舒适性。加快车辆提档升级步伐,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乘用。

4、努力提升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恐怖袭击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三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社会公众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公共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5、多措并举全面建好国家公交都市。

目前,我市正值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期,公交都市创建不仅仅是交通一家的事情,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公安、人社、财政、建设等兄弟单位和部门的通力合作。《条例》的适时出台,为公交都市创建中的路权优先、场站建设等难点问题的顺利解决提供了法制保障,而国家公交都市的创建过程,正是对《条例》的具体贯彻和执行。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精诚合作,推动我市公交都市的创建过程,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品质一流、公众满意”的国家公交都市,实现“幸福常州、魅力公交”的美好愿景。

谢谢。

【王志新】

好,记者朋友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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