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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8年1月31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赵洪平向媒体介绍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经过几年来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常州市初步形成龙江路高架、青洋路高架、龙城大道高架及长虹路高架等骨架路网道路;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完成了劳动路、大仓路、丽华路、勤业北路桥等一批疏解道路工程。今年我们还将建成芦墅路、飞龙西路西延等道路,继续推进西仓桥、白云南路、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星港大桥等项目。

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一直关注城市道路及相邻区域的管理工作。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城市道路设施的基本完好,保障交通出行的需求。但也应看到,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常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停车矛盾日益突出,随意停车、道路设施被侵占、破坏等现象时有发生;沿街商铺门前、小区围墙和道路红线之间的区域部分场地破损,有的区域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和盲区。

目前,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的依据为国务院1996年10月1日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1998年9月24日市政府颁布的《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发〔1998〕101号),其颁布时间早,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道路的管理需求。为此,我们在调研了上海、杭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道路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市的自身特点,制定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共六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第二章规划建设,主要规定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类附属管线的建设时序、城市道路接收管理交接程序、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规划管理要求等内容。第三章养护维修,明确了城市道路及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管理范围、养护维修单位要求、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和桥梁应急处理要求等。第四章监督管理,规定了城市道路及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范围禁止的行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要求等。第五章罚则,规定了违反《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城市道路及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概念和范围以及《办法》的施行时间(2018年4月1日)。

三、《办法》的主要特点

《办法》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各类附属管线的建设时序、城市道路接收管理交接程序、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和桥梁应急处理要求等内容。其中首次将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一并纳入城市道路管理范畴,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场地、公共绿地管养、停车管理、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在相关管理部门及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程度上将加强该区域的管理工作,提高设施完好率,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及城市品味。另外,也明确了开发园区或各类房地产项目建设范围的道路应当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类配套专业管线在道路建设时应提前一并预留接至地块内部的支管,避免后期反复挖掘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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