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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对电镀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3-06-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0日,我市环保局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联动执法,对我市三家电镀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企业的车间生产到废气废水的处理排放都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排放规定的,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甚至结业。
  在今天的联动执法过程中,常州市北湖电镀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其中光辉电镀有限公司在检查过程中,还被当场发现电镀废液储存在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明沟内,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企业进行废液转移。
  “对照相关标准,你们的差距太大了!”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荣俊在执法过程中对光辉电镀有限公司的排污措施十分不满。
  同时,在此次联动执法时,执法人员还向企业解读了本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文件。《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
  “《解释》中说到‘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这是属于刑事犯罪的,希望你们企业引起重视!”对于光辉电镀的违法行为,王荣俊借用了《解释》上的条款,向该企业作了说明。
  此次执法过程中,西林电镀有限公司作出了停产的决定。“哎,没办法,投入太大,能力不足,只能结业了。”西林电镀老板钱波无奈的表示,“算过一笔账,新的设备投入后利润太低了,不能做了。”
  新北区法院民议庭副庭长崔明辉在执法中也告诫企业,“希望你们认清形势,生产规范起来,我们也不希望你们进入和我们法院‘打交道’的环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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