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中轴建设等工作的同时,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保障重点,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推进《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新一轮太湖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任务精准发力,统筹资金投入37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聚焦点,全面提升水生态保护能级。今年2月,《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并于5月正式实施,成为全国首部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条例》实施、落实《条例》对市级层面的规划和管控要求,市财政局安排资金460万元保障《常州市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常州市蓝藻水华暴发应急预案》《常州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技术评估与实施方案》《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常州市水生态环境监测布点规划和监测技术方案》等多项方案的编制出台,全面推动实现水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划引领。
二是划重点,推动太湖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年度治理任务,统筹安排资金730余万元,保障了常州市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系列方案的编制以及全市1200余条支流支浜、50处支流支浜排涝泵站(闸)站开展常态化全面水质监测分析等16个重点项目的实施,切实保障了我市新一轮太湖治理开好头、迈稳步。
三是添亮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省有关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安排资金210万元保障我市争创工作全力推进,编制创建方案,起草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宣传图册和专题片,梳理典型创建示范案例和现场检查等工作。近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发布,我市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使绿水青山的美丽常州,再添国字号“生态名片”,不断擦亮常州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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