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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向智慧经济聚合”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溧阳市委、市政府于7月29日印发了《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向智慧经济聚合”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一方面,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工业经济增速呈现小幅下滑态势,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不仅受困于融资难、融资贵和税费偏重等问题,还面临着成本上涨、盈利水平下降等一系列难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另一方面,新一轮信息技术创新应用风起云涌,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和应用创新,催生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通过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渗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

    因此,为积极应对新一轮经济变革带来的挑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把发展智慧经济作为溧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根本动力,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实施“向智慧经济聚合”行动计划。

    二、《意见》出台目的和意义

    遵循溧阳“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总要求,突出溧阳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通过发展智慧经济,推进“智慧溧阳”和无线城市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配套,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整合优化各种资源,进行集约化智能城市建设,培育智慧产业和产业智慧化发展,使得城市运行管理更加顺畅、智慧产业发展更具蓬勃、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公众生活更加便捷。溧阳的发展真正做到融入常州、接轨南京,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可持续发展,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宁杭经济带上重要副中心城市。

    三、什么是智慧经济

    智慧经济是以信息资源为基础、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研发、生产与提供知识密集型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以适应新的公众服务、城市管理、经济运行等需求,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创富,推动产业融合关联发展的一种现代经济形态。

    我市发展智慧经济,关键在“新型”一词上下功夫,统筹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本科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国际院校,加快创意设计街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关注分享经济,重点打造云数据中心产业园。

    四、主要内容

    《意见》第一部分围绕智慧经济发展总要求,明确了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把人的智慧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出来,探索一条新的发展路径,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创新创造发展、推动各类人才集聚三方面形成突破。

    第二部分结合溧阳实际,提出了在未来三年内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共21项重点工作的重点工作:

    1、信息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智能网络建设、三网融合以及智慧溧阳大数据库建设,夯实软、硬件基础,为我市智慧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平台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云计算中心、呼叫中心整合、创意设计街区等建设工作。通过完善平台载体建设,为大众提供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3、推进智慧应用。通过智慧政务、智慧管理和智慧民生类应用建设,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的效率,为百姓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民生服务。

    4、发展智慧产业。通过推动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智慧旅游和智慧物流等措施,促进我市经济转型,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5、集聚智慧人才。大力实施英才计划,通过高端人才、研究机构引进与多元培育体系完善,推动智慧人才集聚,倍增区域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各镇(区)、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健全统计考核体系,从多方面确保《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预期作用。

    五、扶持政策

    《意见》涉及具体扶持政策共计9条,从智能制造、智慧农业等发展方向着手,积极引导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

    1、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

    通过云计算中心的区位优势,吸引一些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落户溧阳,带动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根据落户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可适当给予云资源租赁或其他优惠补贴。具体的云计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也将制定出台。

    2、大力推进智能制造。

    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奖励30万元;被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试点企业贯标验收通过之后再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入驻我市“企业云”平台的中小企业,给予每年50%服务费用的补贴,每企每年最高2万元。

    3、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对当年被认定的“双软”(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年内,对新引进的软件服务企业,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

    4、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和农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支持镇(区)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具体奖励标准参照《溧阳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计划纲要(2016-2018)》执行。

    5、鼓励建设智慧物流配送体系。

    重点对冷链物流企业给予土地、税收、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扶持。成功创建全国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省商贸物流示范企业(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类、智慧物流配送类)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6、助推智慧农业发展。

    争取省、市级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经评定,每个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评定3-5家;重点扶持农业综合性产业园区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物联网应用软、硬件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在行业内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省级专家组评定后,按其软、硬投入的5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上限100万元。

    7、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制定智慧经济人才引进目录和引进标准,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户籍迁移、社会保障等给予支持。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实施“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执行。

    8、完善人才培育体系。

    开展本科、大专以及国际院校创建与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具体政策“一事一议”。

    9、鼓励引进研究机构。

    围绕“四大经济”发展,积极引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总部等研发机构。具体奖励政策参照《溧阳市科技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政策兑现。

    文件中规定的扶持奖励政策,年终统一结算。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市财政局兑现奖励。

    七、文件有效期。

    《意见》实施有效期为2016年至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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