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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19号下午,常州金坛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相关选区延迟选举情况的说明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镇、街道、驻坛部队选区关于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报告。金坛区领导陈春洪、刘东升,李留清参加会议。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各选区的投票选举,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前或者推迟选举的,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在听取汇报后,区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东城街道华城选区、西城街道河滨选区的区人大代表选举需要推迟的决定。
  会议同时根据《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审核通过了各镇、街道、驻坛部队选区关于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报告。会议要求各选举单位将通过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民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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