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财政局《转发并贯彻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常财资[2012]21号)的规定,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有关情况,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钟楼区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
此次事业单位公务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清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重点清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为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出台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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