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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国土局抓住关键环节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3-08-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落实廉政防控要求,金坛国土局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资金全程监管。通过对2012年度140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有效监管,共核减和节约资金约1000万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监管过程中,金坛局注重把好两关。一是思想上重视,源头上规范,抓好项目立项和预算关。建立项目预算会商汇报制度,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土方平整、农田水利、道路配套等工程市场参考单价,由整理中心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预算逐个现场核实情况,并通过会商核定项目预算。建立项目招投标监督制度,邀请市纪委、检察院和财政局参加项目招投标及大额变更会商。二是制度上约束,程序上规范,把好资金拨付关。建立资金核拨审批制度,局财务科根据核定预算核拨项目启动资金,工程款按预算的30%,补偿全额下拨并实行所长负责制。建立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凡涉及工程或补偿变更,须有书面的申请审批材料。建立进度款核拨申请制度,因项目建设期短,启动资金下拨后原则上不拨进度款,确需拨进度款的必须书面申请审批。建立资金结算会商审批制度,项目经省市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须及时完成和提交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局业务科室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现场审核;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和对资金使用台账的初审情况,对项目资金结算进行会商审批,核拨结算资金。此外,整个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实施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并做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切实建立起经得起时间与群众检验的明白账、阳光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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